2009年3月13日星期五

Swinburn 在华工的演讲-心灵、身体与自由意志


心灵、身体与自由意志

主讲人:Richard Swinburne (牛津大学教授)



这两篇关于“心灵、身体与自由意志”的讲演所关注的问题,关涉到人与高等动物、还有高等动物与无生命物体间的区分。不论是基督教徒、犹太教徒还是穆斯林都持这样一种看法,人在根本层面上与其它凡间事物都是不同的。首先,人类具有灵魂,它在人死后会与身体重新结合(这种结合可能是与以前的身体、也可能不是),此外它在另一个世界会获得新生命。第二,人类具有自由意志,足以选择善恶,因此人就要为其行为负起道德责任。在这两次演讲中我想指出,我们确实具有某种意义上的灵魂,并且很可能我们具有某种必不可少的自由意志。我还想进一步指出,我们所拥有的这两种东西都不是科学所能解释的。在第一篇演讲中,我想指出,我们具有和我们的肉身生活不同的精神生活,并且后者与我们所具有的非物质性的灵魂是相关的:我们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由两部分组成:物质性的身体及非物质性的灵魂。

首先我要对一些术语做技术上的界定。对实体我理解为这样的东西,它是组成世界的要素。像桌子、星星和人都是实体。对属性我理解是属于实体的某种特征(如黄色、2磅的质量),或是和实体相关的某种关系(如高于、位于等)。至于事实,我认为是指特定时间内某种或某些特定实体的属性的体现(如这条带子在20081127号呈绿色,或伯明翰位于曼彻斯特与伦敦之间)。如果实体没有某种属性,那它就是该实体的本质属性。所以,占据空间就是我的桌子的本质属性,它不可能持续存在却又不占据任何空间。世界历史不过是所有发生了的事件而已。就是这种一段时间内存在的实体(具有自己的本质属性),它会得到某种非本质属性,也会失去某种非本质属性;它会和另一实体发生这种某种关系,也会失去这种关系,还会彻底消失。可以举这样的例子来看,像这个桌子在一段时间里存在,它是棕色的,被刷上红漆,它离墙有6米,接下来又【搬至】只有3米了。诸如之类的事实也会彻底消失。如果你了解所有曾经发生的事实――也即实体得到体现的那种属性,那么你将会了解整个的世界历史。

我由此理解到精神属性是这样的属性――它是必然要得到属性之体现的实体在该属性得到体现的任何场合下,都有优先权利获得其体现的属性;而物质属性则是这样的――它是与之必然相关的实体在该属性得到体现的任何场合下,都无优先权利获得其体现的属性。对于有的人来说,属性P是否会在他身上体现,他在下面的意义上有权优先理解这一问题:要是他知道对某种拥有P(也即拥有概念P的东西而言它意味着什么的话,不管其他人以何种方式发现属性P是否在他身上体现,这一属性都在逻辑上可能被他使用;但是进一步的,通过对该属性的经验,它也在逻辑上不能被其他人使用。纯粹的精神属性可以被界定为这样的属性――它的体现不会带来物质属性的体现。我由此也将精神性事实理解为这样的事实――和他有关联的实体有权优先进入其发生中;而将物质性事实则是这样的――它的发生是没有优先权利的;而纯粹的精神性事实则是这样的――它的发生不会导致任何物质性事实的发生。一般来说,精神性事实与精神属性的体现相关,而物质性事实则一般仅仅和物质属性的体现相关。

很明显(比任何其它事情都更明显)的是,我们从自身经验中可以得知,确实存在着与精神属性相关的精神性事实。它们包括我们的感知力(如我看桌子)、意向行为(如我想搬动桌子)。通过研究我的行为及大脑,其他人能够得知我(可能)在看什么、或在做什么。但是在没有对我的行为、大脑进行研究的杰出专家的情况下,我也能知道我正在做什么或想做什么:我事实上有着关于感知和行为意图的经验。但我刚刚谈到的这两个事件都不是纯粹的精神事件,因为它们各自都包含了身体的因素在内。我看桌子【的事实】说明有桌子存在,我移动桌子也能说明这点。不过这些精神事件各自也包括了纯精神事间的一面--我相信在我面前有桌子在,并且我试图移动它。我们的精神生活包括了一连串的纯粹精神性事实。它们包含了我视觉领域内的颜色模式,还有痛苦和惊惧、信念、思想情感、以及我试图通过我的身体或以其它方式进行意识的意图。昨天中午我感到痛、或者在我眼前出现了红色的图景、或者我在考虑午餐、或者我有去伦敦的想法,这些东西也意味着如此――如果其他人会通过某种手段发现它们,那我也可以通过同样的手段发现它们。通过研究我的行为或者研究我的大脑,其他人可以了解我的疼痛或思想。不过我也可以研究自己的行为--我可以观察自己【行为】的放映;我也可以研究自己的大脑--就像其他人那样经由某种镜像或显微镜系统来实现这点。不过当然,我也有办法知道自己的疼痛、思想等诸如之类,而不通过那些对我的行为、大脑进行研究的最好手段:【因为】我实际上就在经历着它们。但是我刚刚谈到的事实,并不包括得到公共认可的其它事实。所以,它们必然不同于大脑事件、或任何其它的身体事件。【如果】有火星人来到地球,捕获了一位地球人并检查后者的大脑,以便找出在地球人大脑中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同时火星人也会有疑问:当我向他的脚尖打印记的时候,人类真的感受到了什么吗?这就是一个超越了大脑事件的更进一步的事实――有疼痛存在,也有其后出现的图像、思维和意图存在。如果你们只知道发生过何种身体性事实的话,那你们是肯定无法知道世界历史的整体的。

在说明上述问题之际,我当然也不否认,我之纯精神性事件主要是由我的大脑事件所引致。很明显的是,大部分被动的精神事件(我们发现自己拥有感觉、思想、信念和欲望)至少部分的是由大脑事件所引致,此外它们本身也经常会因身体事件而引致。例如,牙痛就是由坏牙所致的大脑事件本身所引致的。但是也有些精神性事件看起来似乎由、至少部分地是由其它精神性事件所引致。一个对某数学问题的答案的思考可能部分的是由这样的思维所致――有某些另外的数学命题为真。看起来确乎如此――身体性事件经常是(经大脑事件)由精神性事件所致,像我合上一本书通常是因为我有完成这样的行为的决定。

为了知道世界历史的整体面貌,你需要知道的不仅仅是哪些属性显现给了我们,而且还要知道它们体现的是哪些实体的属性――如谁牙痛或谁思考了。我把精神性实体界定为这样一种实体:有必然的优先权进入其存在的实体;而物质实体则是无必然的优先权进入其存在的实体,也就是公共性实体。有权获得某种东西本身就是一种精神属性,并且有其它精神属性的人也有那样的权利,故此精神性实体不过就是这样的东西――某些精神属性对它是本质性的。我们可以将纯粹的精神性实体界定为一种没有物质部分的实体,对它而言只有纯精神属性才是本质性的――但也会有些由纯精神属性的所有物引致的任何属性。(这样的纯精神性实体偶尔会,也即会非本质性的拥有物质属性:并且偶尔也会拥有它内部的物质实体。也就是说,只要还持续存在,它就可能获得或失去那样的物质属性或部分。)我与我的听众都是人类,某种特别的人。只要人有能力过精神生活(有能力感觉与思维等),就会存在;并且人拥有这样的能力本身就是一种精神属性(有权在某一主体中优先得以体现的属性)。因此人就是精神性实体,尽管就尽可能从我的看法来说,为了存在他们除了需要精神属性,大概也需要某些物质属性或部分(例如身体)。我就此会指出,我们不仅仅是精神性的实体,而且是纯精神性的实体。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就没有身体了,而只是说我们的存在并不必然需要后者。

是什么造成了一个实体和前一个实体乃是同一个实体?是什么构成了这张桌子和上星期在这儿的那张乃是同一张桌子?首先,这两个实体属于同类实体。这张桌子只能和上周的那个实体是同一实体――如果那也是一张桌子的话。这个人和那个人只能是同一个――如果他们都是人的话。第二,(从相关的实体种类来看),它们也必定拥有【实体】相同部分的全部或大部。或者拥有从前一实体逐渐替代产生的那些部分。实体的不同种类属于不同的【更广意义上的】类,例如人造物(像桌子那样由人制造的物体)、有机物(动植物)、单一体(没有其它部分的事物),矿化合物(原材料)。对不同类的实体而言,为了让该实体具有同一性,其若干不同的部分必须得到保留。有机物(如植物)总是会在一段时间里换掉自身的某些部分,但是这种替换是渐渐发生的,一会儿是这部分,一会儿又是那部分,并且新的部分在有机体中与被替换的那部分起着同样的作用。而另一极端则是“简单”实体,它没有其它的组成部分,因此实际上也就只有一个部分,它由此不得不让该部分一直存在下去;电子好像就是如此。而“矿化合物”从定义上来看,就必然全由同样的部分构成。

是什么东西构成了一个人的同一性?哲学上解释该问题的最流行理论是:如果我们有足够多的部分是与表现出来的精神属性相关的同样的物质部分,或是由逐渐替换而来的物质部分相同的话,我们就是同样的人:我作为人乃在于我有精神属性,我和上周的我是同样的人,这乃在于我或多或少具有相同的物质部分。人们可能会认为,我们的有些部分会比其它部分更重要――为了持续存在,人需要同样的大脑,或同样的大脑的大部分成分。该理论的最主要论点认为,我之所以持续存在,缘于我的某些和精神属性相关的物质部分持续存在。但是,该理论肯定是错误的,因为就算知道了我所有的物质部分(不管它们被认为有多么重要)发生了什么,你也不会总是看到我发生了什么。我具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命运处境,而对我所有的物质部分而言,某种特定的命运处境与这样的我是相一致的。

让我用脑移植的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大脑包括了两个半脑和脑干。有充分的例证可以表明,如果人的一个半脑的主要部分被毁坏,人依然能够存活,并做出有意识的行为。想一下我的大脑(两个半脑加脑干)分成了两部分,然后将我的每个半脑分别从脑壳里取出来,并分别移植入两个不同身体的空脑壳中――后者的大脑刚从中取出了;为了移植的进行,也为了能有两个【共同】意识经验生活的生命体的存在,必须要给每个半脑分别加上来自其它大脑(可以是我的孪生兄弟姊妹或我的克隆体的大脑)的某些东西――且不论它们是大脑的哪些部分(可以是更多脑干部分,也可是另一半脑中的某部分)。我不认为在这一手术的进程中,存在着任何无法克服的理论困难(其实保守点说,我倒希望它能在一天内就完成)。由是我们可以更进一步地发问:如果这个手术成功的话,我们就有了两个拥有【共同】意识经验生活的生命体,那他们究竟哪一个(如果只有一个的话)才是我呢?或许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的举止都像我,他们都会声称自己就是我,并且也记得我曾经做过什么。因为【一个人】的言语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由大脑状态所致的精神状态本身;并且也因为在任何人产生那些精神状态的两半脑的属性(也就是它们所携带的“信息”)之间,都存在着相当多的重合部分。但其实这两个人都不是我。因为他们要是和我同一的话,那他们彼此也是同一个人(如果ab同,且bc同,则ac同)――但实际上他们并不是同一个人。他们如今有着不同的经验,并导致了不同的生活。另外还有三种可能性:拥有我右半脑的那个人是我;拥有我左半脑的那个人是我;他们全都不是我。另外割去脑干则会让原来的人彻底完蛋,尽管修复被割的脑干会产生两个新人,但他们都不是我。你可以认为,上述三种可能性到底哪种才是事实不过是个定义问题罢了;你也可以说,你像什么的问题并没有多大的真正不同。但我是否经一场大脑手术而活下来,我接下来的生活会像什么样子,这并非一个定义问题而已。但甚至就算这个试验实施了,也没有人(更不要说我了,即便我活下来了)能够确切知道:我是否还活着,我接下来的命运将会如何。即便其中一个人比起另一个人来,在性格和记忆方面要更像原来的我,他恐怕也还是不是我。或许我虽然从手术中活下来了,但却发生了性格上的改变,并由此而失去了很多自己的记忆,这样结果就可能是――后来产生的另一个人在公共行为方面,比我本人还要更像原来的我。

某些哲学家会假定,手术结果会导致这后来的两个人每个部分的是我。我本人不能理解这样的设定。但即便这是该手术的一个可能结果,那也并不真的表明该手术必然会有如此结果,因为身体的各个微小部分的、以及与其相关联的精神属性的过去,都与那两个后来产生的、并非部分是我的人具有一致性。还有一种可能性,就像如果我的心脏被移植则后来那人会完全是我一样,即便他的大脑有一半是移植,他也会完全是我。尽管如此,如果我们将那两个部分地是我的那两个人当作手术的一个可能结果的话,我们就会不知道――手术的四个(而非三个)可能结果中,实际发生的究竟是哪一个。

Derek Parfit认为,上述例子所涉及的并非认同问题(也即后面的哪一个人是我――如果有的话),而是他所说的“生存”问题,对他而言涉及到哪一个具有什么样的程度的问题。就他的定义而言,我在何种程度上“生存”,关系到某个后来人的精神生活对我之精神生活的“明确回忆”,并且这回忆是由我的精神生活所引致的。根据他的看法,问题在于某个后来人究竟是否“明确记得”我过去的经验,并且由这些经验而去行动。但我认为,也就像他本人所承认的,他的观点乃是反直觉主义的。当我希望从手术中存活下来(在正常意义上的“存活”)之际,那个后来人纯粹存在方式并非我所希望的那样――他的精神性事件很大程度上是由我过去经验的回忆所致,并与此相关。我希望那个人是我,即便我已无法记起过去生活的大部分。要表明我的这种正常愿望是混乱的话,那需要很强的哲学论证才行,故此我们应当设法希望得到一种Parfit式的生存。通常所作的那两种论证是软弱无力的,几乎不值得去对它们做论证。一种论证方式是,在那样的情况下,我们永远也无法发现究竟哪个人是我。但就算是这样,那又如何?人类并非全知全能嘛。我们干嘛要期待人类能够发现这点呢?还有一种论证则是,如果某个是我的人存在或完全不存在,当我将我的神经细胞越来越多地拿出去,并用别的地方的神经细胞来替代它们的话,那只要替换掉一个神经细胞就会使某人不再是我了。这也是真的,但又如何呢?量子理论与混沌理论已经告诉我们了,很微小的原因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对这类思想试验的反思表明,不管我们对自己大脑活动了解多少――我们可能知道它的每个原子的确切活动,还有它对我身体其它每一部分的作用――我们都不会了解我怎么样了。要指出的是,额外真理(extra truth)并非是关于哪种精神生活与每个大脑相关的真理。它不是关于精神属性的真理,也不是关于活下来的那个人所具有的思想、情感和目标的真理。相反,额外真理(关于我是否已生存下来了的真理)是这样一种真理,它涉及到是谁具有那些思想和情感,也即那些属性是在哪种实体当中得到体现。此外,由于一个实体的持续存在与其部分的持续性也相关(它们要么是相同的部分,要么是逐渐替换而来的部分),也由于关于我身体每部分活动的纯粹知识并不提供关于我是否还存在的答案,所以我的存在就必然是(至少部分的是)一种关于非身体性部分、也即纯粹的精神性实体之活动的真理。故此对我而言,肯定就会有更多关于我的身体和大脑被产生的问题――一个更具本质性的非身体部分的持续存在对大脑(以及身体)是必要的,和这个部分产生关联(也就是说偶尔会有相互的影响)的大脑(及身体)就是我的大脑(与身体)。

迄今为止,我所指出的全部问题就在于,非身体部分(我的灵魂)的存在对于我的存在是必须的;但是也还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由于是大脑维持着我的精神生活(这点是可以肯定的),所以为了我的存在,我此前身体的某些肉体部分或其它部分必定要和我的灵魂相关联。不过现在让我们来考虑下另一个思想试验。假设我有某种严重的脑疾影响着我的右半脑,让我身体功能正常的唯一办法就是换掉这个半脑。所以医生把我现在的右半脑移除掉,并换上一个从我的克隆体或孪生兄弟那里取来的半脑。要是这疾病传到了左半脑,所以左脑也得换掉。那我还存在吗?谁敢这样说?但很清楚的是,我的存在要和我之前坏掉的躯体的原初组成部分完全协调一致。或许你会认为,如果且仅仅如果身体微小部分的替换是逐渐完成的的话,那我就还存在;比方说如果我要存在就得换左半脑,那在此以前新的右半脑与以前的左半脑会交互影响两分钟。但要是大脑新的部分与旧部分发生关系需要的不是只有1分钟、而是2分钟造成了我的存在的话,那对我的存在来说所需的物质必要性就十分荒谬了。我正存在是一个与这样的连续性相区分开来的孤立事件,即便前者需要后者的证明也不能否定它。它们涉及到不同的属性。我是否存在这个问题,在所有关于我的身体各部分活动的真理之外,更涉及到与外部世界相关的真理,并且它们也完全不同于与那些身体部分相关联的精神属性。故此,必定存在关于某种我的非身体性部分活动的真理,我将之称为我的灵魂。我的存在就是我的灵魂再加上与此相关的大脑(和身体)――且不管它们是什么。一般来说,当我的大脑去掉的时候我的灵魂也走了。只要我还有思想、情感和目标,不管我身体的任何特定部分发生什么,我都会从任何手术中存活下来。所以我的灵魂就是我的本质部分,它的存在对我的存在而言是必须的、充分的条件。

但是我的存在可不可以没有大脑或身体某些部分呢?或许,可以联系到当前世界中事物活动的方式(也即目前世界运行的自然规律)在物质上是具有必然性的。只有当灵魂与运行中的大脑相关联的时候,灵魂才会存在且发生作用。但问题在于,要是自然规律无论如何都有必然性,那上述问题是否具有绝对的、或形而上学的必然性呢。假如、且只有假如存在着某种我偶尔会与之以某种方式相互影响的物质实体,那我就是有身体的。不过要是这种和身体的联系在某一刻被完全破坏,那这种看法就不能成立了,但【此时】我还是拥有思想和情感的;甚或有能力对世界产生重要作用,并且通过某个特定的物质实体、在没有这样做的情况下就了解这个世界。但只要一个实体的组成部分保持相同性、或逐渐地进行替换的话,那它就还是继续存在;故此如果其物质组成部分在某一刻毁灭的话,仅仅在其非物质部分继续存在、且该部分对其存在条件充分足够的情况下,它仍能继续存在。我上面的论证表明,我确已拥有一个非肉身性的部分――我的灵魂,后者的持续存在乃是我之持续存在的充分条件。

接下来可以认为,我的身体只是我的偶然组成部分了。因为我拥有物质属性(如重量和大小)这一事实导致了我的身体拥有这些属性,并且正是我拥有纯精神属性的事实导致了我的灵魂的存在,所以接下来可以认为――属于我的那些物质属性是由于我身体的所属物和纯精神属性,而属于基于我灵魂的所属物而存在的我的。(我的灵魂拥有某种纯粹精神属性,我的身体拥有某种物质属性,而且一种属性的体现也会导致另一种属性的体现――某些非精神属性属于我便是基于上述事实而存在的)适用于我的东西也适用于所有人,可能的话也可以包括任何其它有意识的生命体。他们大脑结构与行为和我们的相似性导致了这样的可能结果:高等动物也是有意识的生命体,所以它们也有灵魂。整个世界的全部经历包括了这两种意识生命体的各自的活动――它包括了灵魂的思想和情感,还有身体的重量和体积(以及它们之际的偶然关系性)。

迄今为止,我的论证要么建立于这样的主张之上:某些事件与其它事件具有一致性或不一致性――例如我之存在与我被毁灭的身体具有一致性;要么建立于那样的主张之上:某些事件涉及到其它的事件――例如在某一刻被毁灭之我的每一部分都与被毁灭之我相关。我是怎样知道是哪些事件与我具有一致性,又是那些事件与其它事件相关涉?就某些传达了实体及相关属性之本质的方式而加以描述的事件而言,去探知对某事件的描述是否与对另一事件的描述相关、或相一致,那就是一种纯粹先验的练习了。当我们知道自己正在谈论什么时,纯粹的思考就可以显示出它关涉到什么。这种一致性乃是逻辑上的一致性,而不一致性也是逻辑上的不一致性,而这种关涉也是【与此相应的】后果。当且仅当命题p命题q不矛盾时,它们在逻辑上就是一致的;当且仅当它们有矛盾时,二者就是不一致的。你会看到,某个命题是以演绎矛盾的方式带出了矛盾。【比如】你会看到:AB高,BC高,C又比A高――这就是以演绎的方式带出了矛盾。还有某个命题无矛盾的情况,这则是由无人从中得出矛盾结论的证据表明,或是由下面的事实得到证明――我们可以清楚理解世界由该命题所设定的方式存在,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设定一个更加细化的命题,后者显然在逻辑上更具可能性(也即显然更无矛盾),并且它也让该命题得以被详加讨论。我们当前所关心的问题并非要寻找例证,人们怎样才能明白,存在不止一个空间在逻辑上是可能的?一个空间是否就是在一段间隔中的某个方向上彼此并列的一串场所?如果存在两串这样的场所――每串的组成部分在一段间的某个方向上彼此并列,但是另一串场所的组成部分却不是在该间隔的该方向上并列,那就可以认为存在着两个空间。我可以向大家表明,这在逻辑上是可能的,不过唯一的条件是我们要以综合性方式对这样的一个世界从细节上加以描述(就像C.S. Lewis的纳尼亚故事那样),并且试图不要从中产生出矛盾来。

但是在已有的意义上,与其说存在逻辑的一致性倒不如说是事件的一致性,这些事件可能涉及到那些没有刚刚所述之后果的事件。35年前,克里普克(Kripke)和普特南(Putnam)让我们注意到了这样的事实:我们挑出某些实体(属性、事件等等),通过指出其中那些对它们的本质的认识几无帮助,由此而得以对它们做出挑选。就此而言,尽管事实可能是――挑出来的对象要么能够或不能够与某些其它对象共同存在,要么它们与后者的存在也有关,但是你也不需要一开始就从经验(后验)中更充分地找出――在你能够了解它之前哪些东西已经被挑选出来了。

思考一下古希腊人的陈述“Hesperus is not Phosphorus”,在那里Phosphorus乃是“晨星”,一颗在日出前于早晨天空出现的明亮行星,而“Hesperus则是“暮星”,一颗在日落后于夜晚天空出现的明亮行星。我们知道,这两颗星其实是同一颗行星,但古希腊人并不知道这点。考虑到暮星和晨星的所指,则“Hesperus is not Phosphorus”的讲法虽然非真,但确并非仅仅如此简单――因为这二者指的都是同一颗星,它乃是一件和自身等同的事物。暮星要是不存在则晨星也不存在,反之亦然。不过“Hesperus is not Phosphorus”的讲法也无矛盾,对这个陈述做简单的理解并不能使你明白――它所论断的内容并非事实。故即便我之存在并不会导致存在的身体化(也即“我无身体的存在”的说法无矛盾),其反对者也会认为――我不可能在无身体存在的情况下存在,因为我的存在涉及到我之身体的存在。即便此陈述并无什么逻辑上的后果,事实上“我”和“我的身体”所选择的内容之本质也是有其自身结果的――可以这样说吧。“我不能无身体的存在”这一陈述,乃是哲学家所述的后验的形而上学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和通常先验的逻辑必然性一样强有力,但是它却只能通过经验的研究(例如对暮星或我之本质的研究)、而非纯粹理性得以发现。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当对象表现出某些特性之际),如果你知道如何运用规定好的表达(暮星与晨星)而又不知道其本质为何――因此也就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早晨它在另一情况下与前者是同一对象,也不能够认识在后一情况下的该对象――在此情况下形而上学的后验必然性就出现了。当某个行星具有在日落后于夜晚天空中出现的特征,则我们使用“暮星”来指涉它;不过对任何就是该行星的星星而言,它也必然(大概地)具有相同的部分,也就是同样的构成材料。但是在没有发现它究竟是由什么东西构成,也不能在不同场合确定它,而且也不知道它是否和晨星就是同一颗星星的情况下,你也能够谈论它。是什么构成了实体、属性或实体种类呢,这是一个关涉到支撑着那些表面上的属性(例如H2O的分子)的起作用的属性,后者当前者不存在时才会不存在;在此情况下,我们也可以使用另一些单词来指涉实体、属性或实体种类(例如18世纪所使用的“water”一词),这些单词也可以指涉那些具有某些表面上的属性的事物(例如我们河海里的物质)。故此,在不知道水的化学成分的情况下,我们就无法谈论某个时候在我们河海之外地方发现的物质是否水。在不知它的具体所指之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姑且称其为water(如18世纪所用的这个词)或Hesperus(如古希腊人的叫法)。

不过,我们用来指属性的大部分单词(如“绿色的”或“四方形的”)并没有这样的特征的,这一点和实体的特性不同。使某属性称为绿色属性的,乃是从表面上可以看见的东西,而并非在背后支撑该可见物的东西;其结果是,当某个新的外表呈现绿色,不但如此我还知道“绿色”这个词的含义,此时我就能明白前述事实。我将这样的单词称为“信息指示者”(informative designator)。当我们所有要指涉表达的都是信息指示者时,我们就知道了正在指示的东西的本质是什么了,因之也就可以确认该对象的新表现形式。就此而言,纯粹先验的反思将会告诉我们,哪些事实与其它的事实是相一致的,而哪些又是与后者相关的;一致性就意味着逻辑上会有共同发生的可能性,而相关性则意味着会有这样的逻辑结果。由此,形而上学的必然性和可能性都只是一种逻辑必然性和可能性而已。纯粹先验的反思也会告诉我们,不可能有什么东西同时完全既是红的又是绿的,既是方的又是圆的。先验的反思当然也有可能错,但是错误的可能性并不是因为我们对某种隐奥的经验事实物质之故,而是因为缺乏想象力让我们无法看到逻辑上的后果或一致性。很清楚,指示精神属性的单词(如“痛”、“红色的影像”)就是信息指示者,故而指示大脑属性(具有这样那样的神经联系或神经元运动)的那些单词亦是如此;这就是为什么纯粹的先验反思可以告诉我们,精神性事件不同于大脑事件。但是当某些实体是又非信息指示者所指示时,我们用来指示自己的那些单词该如何理解呢?

我”属于哪种指示者?似乎是信息指示者。如果我知道怎样使用这些词――比如当我处于有利的位置上,有能力按部就班,并且不受幻觉的影响;当我有可能处于有利的位置上,并面对一个作为经验之主体的人考虑将这些词语应用于他――那我在运用它们时就不会再出错了,而且有可能永无谬误。我就像西德尼勋爵的话所说的那样:虽然搞不清楚却与错误绝缘(immune to error though misidentifaction)。我不知道某些经验(如疼痛)正在发生,并不知道这疼痛究竟是否我的疼痛――这情况就如同我不知道怎样使用“暮星”这个词。我关于如何使用“我”这个词的知识就像我关于如何使用“绿色”、“方型”的知识一样,它说明当我使用某个词时,我明白自己所谈论之物的本质。一种纯粹的先验反思可以表明,我的存在与什么东西相关,且与什么东西相一致。故此决定不可能像某些人所想的那样,我用来指涉“我”的那个东西具有一种根本的本质,它要求我体现出它来。但我的反对者则对此进行误导,他们试图把这个问题类同于暮星/晨星的问题。这样,因为我的存在不会引致我的身体存在【的结论】,所以跟着我的存在也就不会和我的存在相关了;因此我就是一个纯精神性的实体,在本质上是一个灵魂。由于我作为一个人,可以在没有我身体的情况下存在,则其他人也可以是这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纯精神实体;我们的身体属性、以及由此而具有的身体只是暂时性存在的,因此此精神实体对我们来说就和我们自己一样是好的。不过我们的存在与我们拥有一个身体【的事实】之关系,却并非如上述情况那样。

当然,我还是记不起来我过去做了什么,并且事实上也不记得我过去是怎样使用“我”这个词的。但是不管过去发生了什么,像这样的问题总会随时出现的。“绿”是一个属性的信息指示者,但是我却仍不记得哪些东西是绿的,甚至也不记得我过去是用“绿”来指什么。信息指示者和非信息指示者的差别在于,(在缺少进一步信息的情况下)我能明白当前哪些对象是被信息指示者所指涉的,但当非信息指示者也出现这种情况时,我却不明白。我知道是什么构成了我过去或未来的经验,我也知道构成过去或将来之为我的那个人的东西是什么。但晨星和水的例子却不是这样。如果我只是一个18世纪的“水”这个词的使用者,或者古代世纪中“晨星”这个词的使用者,那我并不知道是什么构成了过去或将来之为水或晨星的那个实体。

当且仅当下列条件时,身体是我的肉体属性:(1)我能够在做一个基本动作时移动它(也就是说,不需要为了移动它而有意识地去做其它事);(2)它是一个实体,其变化的状态乃是我借以理解外部世界的手段;(3)其状态可以使我疼痛或愉悦。有限的被造物具有有限的基本能力、及有限的知识掌握手段,而我们身体的微不足道又造成了这样的局限。如果我们与其他人发生交往的话,那我们就需要有身体,因为是它们让我具有公共形象,由此其他人得以把握我且我们也能把握他人。没有身体的话,我们将成为孤独的动物。所以基督教关于身体复活的教义是好的。但是使一个身体成为我之身体的,乃是它与我之灵魂的联系;正是我死后灵魂的持存,使得我之身体复活成为可能;这就构成了有身体参与我的灵魂【存在】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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