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Richard Swinburne (牛津大学教授)
在上次讲座中,我提出我们在地球上的每个人都由两部分组成—物质性身体和非物质性灵魂。灵魂是我们的本质的部分;同时如果人死亡后这部分将继续存在—正如基督教和多数其它宗教所坚称的那样,而且它随后能与新的身体重新结合—正如基督教教义所申明的那样。纯粹的精神事件(mental events)如我的感觉、思想和意图是我的灵魂的形态,而大脑事件则是我的身体的形态。在此次的讲座中,我希望进一步提出三个观点:灵魂和大脑持续进行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没有并且也不可能得到科学的解释;因此科学无法证明,我们没有自由意志。由此可见,既然只有人类(而非高等动物)拥有道德信念,且高等动物皆拥有我一直所主张的其它特征,那么人类本身很有可能拥有某种使他们作出善恶选择的自由意志。
首先,我要谈灵魂与肉体的相互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纯粹的精神事件所包括的大大超过了感觉(疼痛,视域内的颜色模式,听到的声音等等);也有思想,信念,意欲和意图;我有权优先接受我自己的信念——对于其他任何人来说,我更易于知道我相信什么,诸如此类。许多哲学家会告诉你,谈论信念和意图(或意欲)根据公共行为是可分析的。但是信念本身没有相应的公共行为的结果,也就没有相应的意图。当信念与意图相结合时,信念只会导出公共行为;并且信念与意图的不同的结合会导出相同的公共行为。假设你有头痛,便问我要一片阿司匹林,而我给你的药丸是一片有毒的药丸,接着你死了。我的行为有可能是这种信念的结果,即那片药丸是阿司匹林而我的意图是治愈你的头痛;或者是这种信念的结果,即那片药丸是有毒的而我的意图是杀害你。当然,从某人过去的行为和公共生活经验到他将最有可能拥有的意图和信念,我们可以作出一个很好的归纳推理。但是,这也符合这样一种情况,即他突然形成一个新的意图(如杀害某人),并且很明显的是,行为者比起任何看到的人能更好地了解他是否有这样的一个意图。因而一般而言,思想、信念和意欲也是如此。公共行为和过去的生活(连同大脑事件)有可能是一个主体的思想以及其他的很好的指示者,但是相较于其他任何人想知道他所想的东西,他必然处于更为有利的立场,因为他经历了思想的过程。我所列举的所有事件是纯粹的精神事件,但是不同于感觉事件,它们是我所谓的“内涵性的”(intensional)事件;它们涉及到对在某种描述下的事态的一种态度:即使其产生的一种意欲或意图,或者某人将使其产生的思想。意图和思想都是偶发性的精神事件;当你有了意图和思想,你就意识到它们。而当主体没有意识到它们时,信念和意欲是持续存在的精神事件。
非常明显,身体事件引起纯粹的精神事件。如果你用针扎我一下,我感到疼痛;如果光线从一块高地映入我的眼睛,那将导致我相信我面前有一块高地。我们知道,这类事件引起精神事件的方式是通过它们引起大脑事件,而大脑事件反过来引起精神事件的。但是已受到严重质疑的是,精神事件是否引起身体事件。当然在我们看来它们似乎就是这样做的,当我们明显地履行有意图的行动时,行动是按我们的意思履行的。许多我们所履行的有意图的行动出于习惯。但是,使一个通过某种身体活动实现的惯常的活动变得有意图的是:(1)主体意识到这些身体活动是为了实现一个意图而发生的;(2)如果他这样选择的话,他可以阻止它们发生;(3)并且当他选择这样做的时候,这些活动便是他能引起的那种事情。所以,当我出于习惯周一沿着这个方向步行而周二沿着那个方向,或者在移至到食物柜的那段时间里,我习惯于吃午餐,我所做的仍然是一个有意图的行动。我步行是因为我的意图是散步,而我去食物柜是因为我的意图是去吃午餐。在这种情况下,似乎我有意图性的行为便是许可性的;我允许某种运动发生。但是我唯一能做的是,如果我有能力干预因果,改变或停止一个序列的运动,并且如果我们进行了选择,对我们来说,似乎我们能够改变或停止这样惯常的运动。
但是,有时先前的一个深思熟虑的决定导致一个有意图的行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意志的因果活动似乎最为明显,当我们引起一个身体运动,作为执行由这样一个决定引起的目的或意图的第一阶段。而且既然大脑事件造成身体运动,那么我们的意图引起我们的大脑事件,反过来大脑事件又使我们开始一个新的序列的运动或停止某些惯常序列。我们的意图使我们的大脑和有关我们身体运动的方式产生不同,什么可以比这更明显呢?那就是,纯粹的精神事件引起大脑事件。它也似乎相当明显,精神事件影响其它精神事件。我的信念和意欲影响我的意图。因为我想要吃午餐,我就形成了吃午餐的意图。(意欲是一种被动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行为者了解自己本身;由于意欲的缘故,形成一个意图是一种行为。)因为我相信不久将有飞往武汉的航班,我就形成了要去机场的意图。
但是也许这一切都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妄想。这些精神事件有可能仅仅是副现象(epiphenomena)。(对主体来说似乎,明确地执行一个目的有可能仅仅是他在施加因果影响)。副现象论允许大脑状态引发精神事件,但是(在较弱的意义上它)否认精神事件引发大脑状态,而(在较强的意义上它)否认精神事件引发了任何东西(就更别说其它精神事件了)。它主张只能是大脑事件引发大脑事件。同一大脑时间引发我的腿运动并且引发是我的腿朝食物柜的方向移动的明确的目的;这就使人产生这样一个幻想,我的目的引发我的腿移动,大致如此。
同时,一些科学家声称Benjamin Libet所发起一种特定的实验性的著作表明精神事件对大脑没有影响。我认为,在一般的科学理由上,这本著作的解释存在严重的缺陷。然后出现了反对意见,即物理学指出每个物理事件都有一个完整的物理原因,因此大脑事件不可能有心理原因。且从一般的科学理由来看,我认为物理学也揭示不出任何这样的原因。但是我不会对这些支持副现象论的详细科学论据进行具体的科学反对,因为一个深刻的哲学理由,即我们不能严肃对待它们,正是这一点。很明显,我们有那种迄今为止我一直在描述的精神生活。我们有感觉、思想等等;但是(此刻,关于我们的感觉的信念有可能是例外)我们所有的关于我们的精神生活的知识来自于记忆,而记忆涉及到我们过去的精神生活引起大脑状态,而大脑状态引起我们对于那些状态的现在的记忆。(我们知道,某些类型的大脑损伤导致在很长一段时间后主体完全丧失对所经历的事的记忆。)如果副现象论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将有关于我们过去的心理状态的所有这些信念,这仅仅是因为它们是由某种大脑状态引发的,无论那些大脑状态是否反映了我们实际的精神生活――正是这种方式导致引发关于它们的真实的记忆(如果有的话)。我们关于其他人的精神生活的知识取决于他们的精神生活发起的一个关于他们告诉我们有关于他们的事情的因果链;如果没有精神与身体的因果关系,那么他们会说他们所做的独立于事情如何与他们的精神生活相关。因此,副现象论将使我们有充分的理由不相信有关我们的精神生活的记忆,或者人们告诉我们关于他们的精神生活的东西。这不仅是持怀疑态度的担心:我们可能是错误的。那就是,我们的理论(副现象论)为假定提供积极地理由,即有关我们的精神生活的记忆和有关其他人的精神生活的主张更有可能真的仅仅是一个机会猜想。进行类推,你认为你现在看到一张桌子。如果我使你相信是编程使你有那种视觉体验,而无论是否有一张桌子在那里,你都有这种视觉体验。由此可见,如果当你有这种体验的时候那里有一张桌子,那将不过是一个幸运的巧合。
我们没有充分的理由坚持任何关于我们的精神生活和其他人的那些精神生活的信念(也许除非我们正在经历的事),这种后果似乎如此荒谬以致我们放弃副现象论。但是,我们可以接受它,并假设我们能有仅仅关于公共性事件的知识,我们所看到的或其他人告诉我们的都没有任何精神和身体的因果关系参与这一进程。然而,认识到某些科学理论可能的真理涉及到认识到基于实验报告的论点的说服力。一位经验丰富的科学家开始认识到能源必须按照一本书中长期的论证步骤进行保存,其中可能包括了其他人所提出实验报告。他不太可能有能力在他的思想中一次性包含论点的所有阶段,因此他将依赖于论点的较早阶段的有明显说服力的记忆,而且涉及到心理状态的记忆——其可靠性被副现象论排除了。而他依赖于他人关于他们的实验结果的报告的论点取决于一个这样的信念,即他们做了一定的观察并且准确无误地报道它们。但是如果不存在精神与大脑的因果关系,他们就不能报道它们。而我,非科学家们相信基于科学家所告诉我们的科学理论——这就是,他们“看到”某些论点是有说服力的;但是——如果副现象论是正确的——我们不能从它们中了解他们的精神生活的内容。因此,既然证明副现象论的真理性的唯一证据必须源于科学家(要么神经科学家要么物理学家),我们绝没有任何充分的理由相信副现象论;这不是自我否定,但是它意味着,我们不能有足够的证据相信它是真的。我的结论是,既然不可能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些:当科学家报道他们的实验结果或理论的时候,告诉我们他们的信念的目的并不引发他们的报告。有一切理由来假定通常情况下我们的意图引发我们的大脑事件进而反过来引发我们的身体运动——因为对我们来说,它们这样做似乎如此明显。
我已经论证过我们人类有灵魂;而精神事件是我们灵魂的状态,它们通常引发以及被引发大脑事件。现在我进一步论证,这种相互作用(interaction)的存在不可能有科学的解释,这将涉及到一个科学理论,即神经回路如何引发与大脑事件以有规律的方式相互作用精神事件。
为了开始建立这样一种理论,我们需要一些无法进入的数据。我们需要知道哪些实际的和可能的完全非人类是有意识的。但是我们不知道且不能找出非人类的动物是有意识的概率的任何合理程度。一些动物是有意识的,这样的证据仅仅来自于它们的的脑结构与我们人类脑结构的相似性;但脑结构的相似性构成意识或不构成意识,它至多仅仅是个摇摇欲坠的和不能检验的假设。对于意识,娴熟的行为是完全不充分的证据。因为当没有与那种行为相连接的意识过程时,人类完全有能力进行某些娴熟的行为,如谈哲学的时候开车。接受的刺激损害动物时,甚至会有一个快速的退缩——如动物会迅速地跑离它接触到热的表面的地方——没指明那动物感觉到任何东西。因为证据是接触到热的表面的人在他们感到疼痛之前抽回他们的手。其他证据表明,人类身上有两条不同的神经通道:从感觉接受者到信念和意图再到感觉;而某些证据表明,一组这样的通道在许多动物身上是不存在的。但是我们不知道动物身上的通道与人类身上的那些通道的相似如何必须使动物感到疼痛。正如我们不知道且没有好办法找出动物是有意识的,因此更不用说我们没有办法找出它们有意识的生活是怎样的(它是什么样的一只蝙蝠)。当他们的报告所意味着东西通常遭受严重的不可解决的怀疑时,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合理可信的数据都是我们自己精神生活的和他人的有关精神生活的报告——如是否他们所谓的“蓝”的感觉就是我所说的“蓝”的感觉。
但是,假设(难以置信地),我们确实有所有关于我们可能想要的他人的精神生活的数据,为特定类型的互动确立一系列质的因果联系,而发生的相关事件是很少受所有其他类型的大脑和心理事件的影响,那将是相当有前景的。我们可能有大脑事件和感觉事件以及一种感觉的意欲之间的这种联系的长长的列表:例如,某种特定的大脑事件引致蓝色影象,另一种不同的大脑事件引致红色的影像;一种大脑事件引致喝茶的意欲,另一种大脑事件引致对茶的强烈的反感。在其他方向上,我们应该能够通过研究大脑建立,这些基本尝试是有效的——例如,如果有着某种特定大脑的人们试图移动他们的胳膊,他们将会成功。但是即使为了有一个有关这种相互关系的理论,我们需要能够解释为什么特定的大脑事件引致他们所做的特定的心理事件:为什么这种大脑事件引致一个蓝色影像,而那种大脑事件引致一个红色影像(而不是反之亦然),以及为什么吃巧克力所引致的大脑事件引致我们称为巧克力的味道而不是我们称为菠萝的味道。基本尝试和成功之间的相关性也是如此;为什么我们大多数人能使我们的胳膊举起来,但我们少数人能改变我们的血压。一系列的相关性就像一系列翻译成英语句子的外语句子,没有任何语法或词典来解释为什么那些句子是正确的翻译。并且,在没有语法和词典的情况下,你是没有能力去翻译任何新句子的;因而对于这些种类的事件,通过类推以更加确定迄今为止没有研究的大脑事件将引致此类的精神事件(反之亦然)。
当它提出其它种类的精神事件的因果关系时,那种情况要困难得多。任何信念的形成不仅仅取决于来自眼睛或耳朵的感官输入(以人们告诉我们的形式),而且取决于我们已经了解到的如何这样的输入概念化的方式,我们的信念是关于在我们面前的物体是什么,我们的信念是关于词意味着什么,我们的信念是关于告密者的诚实以及我们的背景信念是关于世界就是它似乎是的那种方式或告密者告诉我们它是如此的那种方式,这些是如何可能的。一个相似点使用于我们的意图的形成,思想的发生和一种非感官的意欲的形成。心身理论将必须解释所有这些心理因素如何彼此之间以及与大脑事件之间持续地相互作用。而为了预测人类的行为,它必须给所有这些因素赋予数值。因为行动者是否采取某种行动取决于他的意欲、信念、苦难等等的数值强度。
现在使力学的一个理论能够解释各种机械现象的是力学的定律都处理同类的事物——实物,它们的质量,形状、大小和位置,以及质量、形状、大小和位置的改变。鉴于在测量方式下的这些属性,实物之间彼此不同(一个是另一个的质量的两倍,或一个是另一个的长度的三倍)。因为那些属性是可测量的,我们会有一般定律,它通过一个数学公式使所有机体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测量的数量相关。我们不只必须指出,当这种质量和这种速度的一个物体与那种质量和那种速度的一个物体碰撞时,这样那样的结果产生;无数不同的物体也是如此。我们可以有一个通用公式,定律指出,对于每对碰撞的实物,第一质量的总和的量乘以其速度加上第二质量乘以其速度是守恒的。但是,只要质量和速度能以如克和每秒米的尺度进行测量那就能持恒。并且我们可以将力学延伸以包括更多可测量的量(电荷、自旋、颜色电荷等等),它们,与机械量相互作用形成物理学。
然而一个心身理论会处理各种不同的事情。实物的质量和速度以及电的和其它物理属性是完全不同于精神属性的。物理属性是可以测量的。所以大脑事件彼此之间不同在于其中涉及到的化学物质(它们又以可测量的方式彼此不同)、电荷传播的速度和方向存在差异。但是思想或者信念或者意图在可测量的范围内彼此之间并没有差异,因为测量依赖于公共一致的尺度的存在(保持一致的杆等)。一个思想或者信念或者意图并不会比另外一个具有两倍的某种意义。所以不会存在一个普遍的公式可以显示精神事件的属性的变化与大脑事件的属性的变话之间的差异,因为前者在可测量的方面存在差异,而后者则不是。感官意欲和感觉亦是如此。渴望烤牛肉与对巧克力的渴望不会在某些方面存在两倍的差异。(当然,其中之一的根本原因可能与另外一个的根本原因在某些方面存在两倍的差异—但这是不同的)。对特定物体的渴望以及即使是特定的感觉(例如疼痛)也不会在可测量的定量的方面存在差异(仅在相对强度上)。所以不存在普遍的公式来描述大脑事件的一些差异如何产生渴望上的差异,仅仅是大脑的一些变化导致了渴望内容或者渴望强度的变化。由于感觉和思想等等并不在可测量的方面有别于其它的感觉和思想,即使是再明显的感觉也与思想在可测量的方面没有区别,意图与信念也是,所以不可能从一些关于为什么大脑事件被意图引发、为什么一个引发了信念的产生而另一个则产生了巧克力味道的一些普遍的公式中得到解释。精神属性本身是多种多样的,并且它与物理属性如此不同以至于似乎不可能存在涵盖二者的可以得出二者之间相互关系的普遍的定律。那么怎么才可能会有意识本身的表象的说明呢?神经和电的网络变得越来越错综复杂,但是不可能有产生这样一种结果的准则:某一种网络的某一程度的复杂度不能产生意识而稍微高一些的复杂度则能产生意识。意识是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一种生物或者具有一定感觉和知晓的能力—前提是必须要有灵魂,或者没有这种能力)。由于这些原因所以无法解释心灵与大脑之间的相关性、没有一种心灵与大脑科学,也仅仅只是许许多多无法解释的非定量地可测量的具有因果关系的连接。
但是科学不正是总以新发现而使我们惊奇吗?科学史有很多重要的“还原”或者“融合”,出现对一个科学分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分支,或非常不同的学科整合为超科学。处理热量的热动力学缩减至处理大量微粒物质速度和颗粒之间碰撞的统计力学,气体的温度被证明是其分子的平均运动能。独立的电和磁科学整合在一起形成了一门电磁的超科学。之后光学被还原至电磁学,光被证明是电磁波。当然,这些重大的整合的发生引起了对我的论点的怀疑,即不可能有一门超科学可以同时解释精神事件和大脑事件。
然而,这些事例之间有着至关重要的区别。每一次将处理定量上显著不同的实体和属性的科学整合为超科学,都是通过说明这些实体和性质中有一些并不是它们看起来的样子而实现的。内在的(不是直接可观察到的)物理实体和属性与它们所产生的感觉属性存在差异。热动力学最初与能量交换定律相关,温度被认为是物质内在的特征,在触摸物体时能感受到其温度。身体的热的感觉的确在定量上有别于微粒的速度和碰撞。还原为统计力学是通过区分热的根本原因(分子运动)和由分子运动导致的观察者的感觉,也就是说前者是所谓的温度而后者仅仅是温度对像我们这样的观察者的影响而实现的。这样,在统计力学领域温度自然地下降,因为分子是微粒;实体和性质现在并不是不同的类型。既然两们学科现在处理相同类型(可测量)的实体和属性,将其中一个还原为另一个将是实际的可能。但是还原是以将热的感觉与其原因相分离,而仅仅只解释后者为代价的。
所有其它的一门学科向另一门学科的“还原”以及处理明显不同的属性的不同学科的“整合”都是通过这种彻底否定其中一们学科所处理的属于物理世界的明显属性(例如颜色、热量、声音和味道的“第二性”)的方式,并将它们剔除出精神世界。但是,当你开始面对它们精神事件本身的问题时,却不能这样做。如果你要解释精神事件本身,你就不能分开它们和它们的根本原因而只解释后者。事实上,科学在创生一门整合的物理化学上的巨大成功已经通过将颜色、气味和味道从物理世界中分离出来,并认为它们是纯粹的私人的精神现象而实现。科学史的证据表明,实现科学整合的方法是忽略精神。物理世界是由简单的定律所统治的;发现这些定律的方法是忽略精神。科学在实现物理和化学的巨大整合上的成功显然地正好排出了整合心灵世界和物理世界的最终成功。
如果我们的意图形成的过程(根据大脑的状态和先在的的信念、渴望等精神状态)完全是确定的话,我们只会缺少自由论者的自由意志。考虑到副现象论的虚假性,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任何特殊情况下(一个主观行动者生活中重大的)意图的形成依赖于很多信念(关于什么是好或坏,以及实现这些意图的难易度)和很多不同的意欲,以及各种大脑事件。他的意图是否有效依赖于这个行动者需要有多大的努力来做相关的基本行为。为了能预测这个行动者会做什么,你将需要对所有的因素给出数值,因为这个行动者是否形成意愿取决于意欲、信念等的强度。由于每一个人具有不同于其他人的大脑结构,并且由于意愿依赖于这么多大脑和精神事件活动的相互作用,所以不会有其他的在之前处在完全相同的情形下的具有完全相同大脑结构的人类,我们不可能从其过去一致的行为推断一个新的人类会在相同的情形下做什么。我们能预测一个特定的人在特定的环境下会做什么的唯一的途径是,如果我们确立了一个完善的关于精神和物理因素如何相互作用的普遍理论,那么我们就能从中推断它们在一种新情况下在一个到目前为止未被研究过大脑结构的人身上它们是如何相互作用的。我已经论证过我们不可能具有这样的理论。因此没有人可以肯定地预测一个具有我的大脑状态的人在任何情况下会做什么。这并不说明我具有自由意志,但它确实表明了我是否具有自由意志将不是科学可发现的。然而看起来似乎我们如何选择取决于我们,既然我们如何选择取决于我们,那我们就的确有这样的自由意志,且在某种理由上也设定了我们所做的。
我的论点并不否认某些动物也会具有自由意志,但是就算它们的确有自由意志,它们的那种自由意志也不会是令我们足以选择善恶的那种。因为很显然人类有道德信念,而且我非常清楚地认为没有任何非人的动物具有道德信念。动物的行为可能没有私心,而且可能甚至当它们被发现在做它们未被命令做的事情时表现出羞耻感。但是要有道德信念信仰,你必须清楚意识到做你倾向于做的事(即使它是无私心的)和做你应该做的事之间的差异。仅仅表现出羞耻感并不表明你相信自己有罪;如果发现自己赤裸地在街上游荡,即使你处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你的错—有人偷走了你的衣服,你会表现出羞耻感,。如果科学不能解释为什么我们有我们的信念的话,它也不能解释为什么我们有我们的道德信念。
我得出的结论是,当人类和(很可能的)高等动物都有灵魂,而且它是通过与它们的大脑事件以科学上无法解释的方式进行相互作用的精神事件为特征,但是高等动物没有自由论者的自由意志来选择善和恶,而人类很可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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