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6日星期一
2009年3月15日星期日
我读圣经--诺亚方舟有多大
诺亚方舟有多大?
地球上的物种千千万万,如果诺亚方舟要都装下去,在那个时代是不可能的,估计泰坦尼克号都装不下去。况且,不同物种生活环境差别很大,北极熊要寒冷,热带的昆虫们就受不了。就是说诺亚方舟还要有空调,制冰机等才行。现在又发现了深海热泉的极端环境中,有另一个别样的生物圈,靠海底火山喷发的硫等化合物存活,这些极端高热,高压,充满剧毒物质的环境,在诺亚方舟中,也能提供吗?
我在课堂上提出这个问题,一个基督徒反问道,那是因为你不相信上帝的存在,建立在科技的,科学上的概念基础上的推论,假如真有全知全能的上帝,那还有什么不能做到的呢?
(当然,上帝做事,也是要逻辑上合理才行,这是早在犹太教规典中就已经说明了的,那个上帝不能造一个自己搬不动的石头的命题不成立。)这也是一种思维的角度,我们先入为主,相信只有科学的证明,才是可靠的,合理的。
虽然有时候说眼见不一定为实,如果从经验来看,依靠自己的观察,了解,逻辑的推理,仍然是最可靠的。
2009年3月13日星期五
身心交互作用与自由意志--Richard Swinburne
主讲人:Richard Swinburne (牛津大学教授)
在上次讲座中,我提出我们在地球上的每个人都由两部分组成—物质性身体和非物质性灵魂。灵魂是我们的本质的部分;同时如果人死亡后这部分将继续存在—正如基督教和多数其它宗教所坚称的那样,而且它随后能与新的身体重新结合—正如基督教教义所申明的那样。纯粹的精神事件(mental events)如我的感觉、思想和意图是我的灵魂的形态,而大脑事件则是我的身体的形态。在此次的讲座中,我希望进一步提出三个观点:灵魂和大脑持续进行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没有并且也不可能得到科学的解释;因此科学无法证明,我们没有自由意志。由此可见,既然只有人类(而非高等动物)拥有道德信念,且高等动物皆拥有我一直所主张的其它特征,那么人类本身很有可能拥有某种使他们作出善恶选择的自由意志。
首先,我要谈灵魂与肉体的相互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纯粹的精神事件所包括的大大超过了感觉(疼痛,视域内的颜色模式,听到的声音等等);也有思想,信念,意欲和意图;我有权优先接受我自己的信念——对于其他任何人来说,我更易于知道我相信什么,诸如此类。许多哲学家会告诉你,谈论信念和意图(或意欲)根据公共行为是可分析的。但是信念本身没有相应的公共行为的结果,也就没有相应的意图。当信念与意图相结合时,信念只会导出公共行为;并且信念与意图的不同的结合会导出相同的公共行为。假设你有头痛,便问我要一片阿司匹林,而我给你的药丸是一片有毒的药丸,接着你死了。我的行为有可能是这种信念的结果,即那片药丸是阿司匹林而我的意图是治愈你的头痛;或者是这种信念的结果,即那片药丸是有毒的而我的意图是杀害你。当然,从某人过去的行为和公共生活经验到他将最有可能拥有的意图和信念,我们可以作出一个很好的归纳推理。但是,这也符合这样一种情况,即他突然形成一个新的意图(如杀害某人),并且很明显的是,行为者比起任何看到的人能更好地了解他是否有这样的一个意图。因而一般而言,思想、信念和意欲也是如此。公共行为和过去的生活(连同大脑事件)有可能是一个主体的思想以及其他的很好的指示者,但是相较于其他任何人想知道他所想的东西,他必然处于更为有利的立场,因为他经历了思想的过程。我所列举的所有事件是纯粹的精神事件,但是不同于感觉事件,它们是我所谓的“内涵性的”(intensional)事件;它们涉及到对在某种描述下的事态的一种态度:即使其产生的一种意欲或意图,或者某人将使其产生的思想。意图和思想都是偶发性的精神事件;当你有了意图和思想,你就意识到它们。而当主体没有意识到它们时,信念和意欲是持续存在的精神事件。
非常明显,身体事件引起纯粹的精神事件。如果你用针扎我一下,我感到疼痛;如果光线从一块高地映入我的眼睛,那将导致我相信我面前有一块高地。我们知道,这类事件引起精神事件的方式是通过它们引起大脑事件,而大脑事件反过来引起精神事件的。但是已受到严重质疑的是,精神事件是否引起身体事件。当然在我们看来它们似乎就是这样做的,当我们明显地履行有意图的行动时,行动是按我们的意思履行的。许多我们所履行的有意图的行动出于习惯。但是,使一个通过某种身体活动实现的惯常的活动变得有意图的是:(1)主体意识到这些身体活动是为了实现一个意图而发生的;(2)如果他这样选择的话,他可以阻止它们发生;(3)并且当他选择这样做的时候,这些活动便是他能引起的那种事情。所以,当我出于习惯周一沿着这个方向步行而周二沿着那个方向,或者在移至到食物柜的那段时间里,我习惯于吃午餐,我所做的仍然是一个有意图的行动。我步行是因为我的意图是散步,而我去食物柜是因为我的意图是去吃午餐。在这种情况下,似乎我有意图性的行为便是许可性的;我允许某种运动发生。但是我唯一能做的是,如果我有能力干预因果,改变或停止一个序列的运动,并且如果我们进行了选择,对我们来说,似乎我们能够改变或停止这样惯常的运动。
但是,有时先前的一个深思熟虑的决定导致一个有意图的行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意志的因果活动似乎最为明显,当我们引起一个身体运动,作为执行由这样一个决定引起的目的或意图的第一阶段。而且既然大脑事件造成身体运动,那么我们的意图引起我们的大脑事件,反过来大脑事件又使我们开始一个新的序列的运动或停止某些惯常序列。我们的意图使我们的大脑和有关我们身体运动的方式产生不同,什么可以比这更明显呢?那就是,纯粹的精神事件引起大脑事件。它也似乎相当明显,精神事件影响其它精神事件。我的信念和意欲影响我的意图。因为我想要吃午餐,我就形成了吃午餐的意图。(意欲是一种被动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行为者了解自己本身;由于意欲的缘故,形成一个意图是一种行为。)因为我相信不久将有飞往武汉的航班,我就形成了要去机场的意图。
但是也许这一切都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妄想。这些精神事件有可能仅仅是副现象(epiphenomena)。(对主体来说似乎,明确地执行一个目的有可能仅仅是他在施加因果影响)。副现象论允许大脑状态引发精神事件,但是(在较弱的意义上它)否认精神事件引发大脑状态,而(在较强的意义上它)否认精神事件引发了任何东西(就更别说其它精神事件了)。它主张只能是大脑事件引发大脑事件。同一大脑时间引发我的腿运动并且引发是我的腿朝食物柜的方向移动的明确的目的;这就使人产生这样一个幻想,我的目的引发我的腿移动,大致如此。
同时,一些科学家声称Benjamin Libet所发起一种特定的实验性的著作表明精神事件对大脑没有影响。我认为,在一般的科学理由上,这本著作的解释存在严重的缺陷。然后出现了反对意见,即物理学指出每个物理事件都有一个完整的物理原因,因此大脑事件不可能有心理原因。且从一般的科学理由来看,我认为物理学也揭示不出任何这样的原因。但是我不会对这些支持副现象论的详细科学论据进行具体的科学反对,因为一个深刻的哲学理由,即我们不能严肃对待它们,正是这一点。很明显,我们有那种迄今为止我一直在描述的精神生活。我们有感觉、思想等等;但是(此刻,关于我们的感觉的信念有可能是例外)我们所有的关于我们的精神生活的知识来自于记忆,而记忆涉及到我们过去的精神生活引起大脑状态,而大脑状态引起我们对于那些状态的现在的记忆。(我们知道,某些类型的大脑损伤导致在很长一段时间后主体完全丧失对所经历的事的记忆。)如果副现象论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将有关于我们过去的心理状态的所有这些信念,这仅仅是因为它们是由某种大脑状态引发的,无论那些大脑状态是否反映了我们实际的精神生活――正是这种方式导致引发关于它们的真实的记忆(如果有的话)。我们关于其他人的精神生活的知识取决于他们的精神生活发起的一个关于他们告诉我们有关于他们的事情的因果链;如果没有精神与身体的因果关系,那么他们会说他们所做的独立于事情如何与他们的精神生活相关。因此,副现象论将使我们有充分的理由不相信有关我们的精神生活的记忆,或者人们告诉我们关于他们的精神生活的东西。这不仅是持怀疑态度的担心:我们可能是错误的。那就是,我们的理论(副现象论)为假定提供积极地理由,即有关我们的精神生活的记忆和有关其他人的精神生活的主张更有可能真的仅仅是一个机会猜想。进行类推,你认为你现在看到一张桌子。如果我使你相信是编程使你有那种视觉体验,而无论是否有一张桌子在那里,你都有这种视觉体验。由此可见,如果当你有这种体验的时候那里有一张桌子,那将不过是一个幸运的巧合。
我们没有充分的理由坚持任何关于我们的精神生活和其他人的那些精神生活的信念(也许除非我们正在经历的事),这种后果似乎如此荒谬以致我们放弃副现象论。但是,我们可以接受它,并假设我们能有仅仅关于公共性事件的知识,我们所看到的或其他人告诉我们的都没有任何精神和身体的因果关系参与这一进程。然而,认识到某些科学理论可能的真理涉及到认识到基于实验报告的论点的说服力。一位经验丰富的科学家开始认识到能源必须按照一本书中长期的论证步骤进行保存,其中可能包括了其他人所提出实验报告。他不太可能有能力在他的思想中一次性包含论点的所有阶段,因此他将依赖于论点的较早阶段的有明显说服力的记忆,而且涉及到心理状态的记忆——其可靠性被副现象论排除了。而他依赖于他人关于他们的实验结果的报告的论点取决于一个这样的信念,即他们做了一定的观察并且准确无误地报道它们。但是如果不存在精神与大脑的因果关系,他们就不能报道它们。而我,非科学家们相信基于科学家所告诉我们的科学理论——这就是,他们“看到”某些论点是有说服力的;但是——如果副现象论是正确的——我们不能从它们中了解他们的精神生活的内容。因此,既然证明副现象论的真理性的唯一证据必须源于科学家(要么神经科学家要么物理学家),我们绝没有任何充分的理由相信副现象论;这不是自我否定,但是它意味着,我们不能有足够的证据相信它是真的。我的结论是,既然不可能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些:当科学家报道他们的实验结果或理论的时候,告诉我们他们的信念的目的并不引发他们的报告。有一切理由来假定通常情况下我们的意图引发我们的大脑事件进而反过来引发我们的身体运动——因为对我们来说,它们这样做似乎如此明显。
我已经论证过我们人类有灵魂;而精神事件是我们灵魂的状态,它们通常引发以及被引发大脑事件。现在我进一步论证,这种相互作用(interaction)的存在不可能有科学的解释,这将涉及到一个科学理论,即神经回路如何引发与大脑事件以有规律的方式相互作用精神事件。
为了开始建立这样一种理论,我们需要一些无法进入的数据。我们需要知道哪些实际的和可能的完全非人类是有意识的。但是我们不知道且不能找出非人类的动物是有意识的概率的任何合理程度。一些动物是有意识的,这样的证据仅仅来自于它们的的脑结构与我们人类脑结构的相似性;但脑结构的相似性构成意识或不构成意识,它至多仅仅是个摇摇欲坠的和不能检验的假设。对于意识,娴熟的行为是完全不充分的证据。因为当没有与那种行为相连接的意识过程时,人类完全有能力进行某些娴熟的行为,如谈哲学的时候开车。接受的刺激损害动物时,甚至会有一个快速的退缩——如动物会迅速地跑离它接触到热的表面的地方——没指明那动物感觉到任何东西。因为证据是接触到热的表面的人在他们感到疼痛之前抽回他们的手。其他证据表明,人类身上有两条不同的神经通道:从感觉接受者到信念和意图再到感觉;而某些证据表明,一组这样的通道在许多动物身上是不存在的。但是我们不知道动物身上的通道与人类身上的那些通道的相似如何必须使动物感到疼痛。正如我们不知道且没有好办法找出动物是有意识的,因此更不用说我们没有办法找出它们有意识的生活是怎样的(它是什么样的一只蝙蝠)。当他们的报告所意味着东西通常遭受严重的不可解决的怀疑时,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合理可信的数据都是我们自己精神生活的和他人的有关精神生活的报告——如是否他们所谓的“蓝”的感觉就是我所说的“蓝”的感觉。
但是,假设(难以置信地),我们确实有所有关于我们可能想要的他人的精神生活的数据,为特定类型的互动确立一系列质的因果联系,而发生的相关事件是很少受所有其他类型的大脑和心理事件的影响,那将是相当有前景的。我们可能有大脑事件和感觉事件以及一种感觉的意欲之间的这种联系的长长的列表:例如,某种特定的大脑事件引致蓝色影象,另一种不同的大脑事件引致红色的影像;一种大脑事件引致喝茶的意欲,另一种大脑事件引致对茶的强烈的反感。在其他方向上,我们应该能够通过研究大脑建立,这些基本尝试是有效的——例如,如果有着某种特定大脑的人们试图移动他们的胳膊,他们将会成功。但是即使为了有一个有关这种相互关系的理论,我们需要能够解释为什么特定的大脑事件引致他们所做的特定的心理事件:为什么这种大脑事件引致一个蓝色影像,而那种大脑事件引致一个红色影像(而不是反之亦然),以及为什么吃巧克力所引致的大脑事件引致我们称为巧克力的味道而不是我们称为菠萝的味道。基本尝试和成功之间的相关性也是如此;为什么我们大多数人能使我们的胳膊举起来,但我们少数人能改变我们的血压。一系列的相关性就像一系列翻译成英语句子的外语句子,没有任何语法或词典来解释为什么那些句子是正确的翻译。并且,在没有语法和词典的情况下,你是没有能力去翻译任何新句子的;因而对于这些种类的事件,通过类推以更加确定迄今为止没有研究的大脑事件将引致此类的精神事件(反之亦然)。
当它提出其它种类的精神事件的因果关系时,那种情况要困难得多。任何信念的形成不仅仅取决于来自眼睛或耳朵的感官输入(以人们告诉我们的形式),而且取决于我们已经了解到的如何这样的输入概念化的方式,我们的信念是关于在我们面前的物体是什么,我们的信念是关于词意味着什么,我们的信念是关于告密者的诚实以及我们的背景信念是关于世界就是它似乎是的那种方式或告密者告诉我们它是如此的那种方式,这些是如何可能的。一个相似点使用于我们的意图的形成,思想的发生和一种非感官的意欲的形成。心身理论将必须解释所有这些心理因素如何彼此之间以及与大脑事件之间持续地相互作用。而为了预测人类的行为,它必须给所有这些因素赋予数值。因为行动者是否采取某种行动取决于他的意欲、信念、苦难等等的数值强度。
现在使力学的一个理论能够解释各种机械现象的是力学的定律都处理同类的事物——实物,它们的质量,形状、大小和位置,以及质量、形状、大小和位置的改变。鉴于在测量方式下的这些属性,实物之间彼此不同(一个是另一个的质量的两倍,或一个是另一个的长度的三倍)。因为那些属性是可测量的,我们会有一般定律,它通过一个数学公式使所有机体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测量的数量相关。我们不只必须指出,当这种质量和这种速度的一个物体与那种质量和那种速度的一个物体碰撞时,这样那样的结果产生;无数不同的物体也是如此。我们可以有一个通用公式,定律指出,对于每对碰撞的实物,第一质量的总和的量乘以其速度加上第二质量乘以其速度是守恒的。但是,只要质量和速度能以如克和每秒米的尺度进行测量那就能持恒。并且我们可以将力学延伸以包括更多可测量的量(电荷、自旋、颜色电荷等等),它们,与机械量相互作用形成物理学。
然而一个心身理论会处理各种不同的事情。实物的质量和速度以及电的和其它物理属性是完全不同于精神属性的。物理属性是可以测量的。所以大脑事件彼此之间不同在于其中涉及到的化学物质(它们又以可测量的方式彼此不同)、电荷传播的速度和方向存在差异。但是思想或者信念或者意图在可测量的范围内彼此之间并没有差异,因为测量依赖于公共一致的尺度的存在(保持一致的杆等)。一个思想或者信念或者意图并不会比另外一个具有两倍的某种意义。所以不会存在一个普遍的公式可以显示精神事件的属性的变化与大脑事件的属性的变话之间的差异,因为前者在可测量的方面存在差异,而后者则不是。感官意欲和感觉亦是如此。渴望烤牛肉与对巧克力的渴望不会在某些方面存在两倍的差异。(当然,其中之一的根本原因可能与另外一个的根本原因在某些方面存在两倍的差异—但这是不同的)。对特定物体的渴望以及即使是特定的感觉(例如疼痛)也不会在可测量的定量的方面存在差异(仅在相对强度上)。所以不存在普遍的公式来描述大脑事件的一些差异如何产生渴望上的差异,仅仅是大脑的一些变化导致了渴望内容或者渴望强度的变化。由于感觉和思想等等并不在可测量的方面有别于其它的感觉和思想,即使是再明显的感觉也与思想在可测量的方面没有区别,意图与信念也是,所以不可能从一些关于为什么大脑事件被意图引发、为什么一个引发了信念的产生而另一个则产生了巧克力味道的一些普遍的公式中得到解释。精神属性本身是多种多样的,并且它与物理属性如此不同以至于似乎不可能存在涵盖二者的可以得出二者之间相互关系的普遍的定律。那么怎么才可能会有意识本身的表象的说明呢?神经和电的网络变得越来越错综复杂,但是不可能有产生这样一种结果的准则:某一种网络的某一程度的复杂度不能产生意识而稍微高一些的复杂度则能产生意识。意识是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一种生物或者具有一定感觉和知晓的能力—前提是必须要有灵魂,或者没有这种能力)。由于这些原因所以无法解释心灵与大脑之间的相关性、没有一种心灵与大脑科学,也仅仅只是许许多多无法解释的非定量地可测量的具有因果关系的连接。
但是科学不正是总以新发现而使我们惊奇吗?科学史有很多重要的“还原”或者“融合”,出现对一个科学分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分支,或非常不同的学科整合为超科学。处理热量的热动力学缩减至处理大量微粒物质速度和颗粒之间碰撞的统计力学,气体的温度被证明是其分子的平均运动能。独立的电和磁科学整合在一起形成了一门电磁的超科学。之后光学被还原至电磁学,光被证明是电磁波。当然,这些重大的整合的发生引起了对我的论点的怀疑,即不可能有一门超科学可以同时解释精神事件和大脑事件。
然而,这些事例之间有着至关重要的区别。每一次将处理定量上显著不同的实体和属性的科学整合为超科学,都是通过说明这些实体和性质中有一些并不是它们看起来的样子而实现的。内在的(不是直接可观察到的)物理实体和属性与它们所产生的感觉属性存在差异。热动力学最初与能量交换定律相关,温度被认为是物质内在的特征,在触摸物体时能感受到其温度。身体的热的感觉的确在定量上有别于微粒的速度和碰撞。还原为统计力学是通过区分热的根本原因(分子运动)和由分子运动导致的观察者的感觉,也就是说前者是所谓的温度而后者仅仅是温度对像我们这样的观察者的影响而实现的。这样,在统计力学领域温度自然地下降,因为分子是微粒;实体和性质现在并不是不同的类型。既然两们学科现在处理相同类型(可测量)的实体和属性,将其中一个还原为另一个将是实际的可能。但是还原是以将热的感觉与其原因相分离,而仅仅只解释后者为代价的。
所有其它的一门学科向另一门学科的“还原”以及处理明显不同的属性的不同学科的“整合”都是通过这种彻底否定其中一们学科所处理的属于物理世界的明显属性(例如颜色、热量、声音和味道的“第二性”)的方式,并将它们剔除出精神世界。但是,当你开始面对它们精神事件本身的问题时,却不能这样做。如果你要解释精神事件本身,你就不能分开它们和它们的根本原因而只解释后者。事实上,科学在创生一门整合的物理化学上的巨大成功已经通过将颜色、气味和味道从物理世界中分离出来,并认为它们是纯粹的私人的精神现象而实现。科学史的证据表明,实现科学整合的方法是忽略精神。物理世界是由简单的定律所统治的;发现这些定律的方法是忽略精神。科学在实现物理和化学的巨大整合上的成功显然地正好排出了整合心灵世界和物理世界的最终成功。
如果我们的意图形成的过程(根据大脑的状态和先在的的信念、渴望等精神状态)完全是确定的话,我们只会缺少自由论者的自由意志。考虑到副现象论的虚假性,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任何特殊情况下(一个主观行动者生活中重大的)意图的形成依赖于很多信念(关于什么是好或坏,以及实现这些意图的难易度)和很多不同的意欲,以及各种大脑事件。他的意图是否有效依赖于这个行动者需要有多大的努力来做相关的基本行为。为了能预测这个行动者会做什么,你将需要对所有的因素给出数值,因为这个行动者是否形成意愿取决于意欲、信念等的强度。由于每一个人具有不同于其他人的大脑结构,并且由于意愿依赖于这么多大脑和精神事件活动的相互作用,所以不会有其他的在之前处在完全相同的情形下的具有完全相同大脑结构的人类,我们不可能从其过去一致的行为推断一个新的人类会在相同的情形下做什么。我们能预测一个特定的人在特定的环境下会做什么的唯一的途径是,如果我们确立了一个完善的关于精神和物理因素如何相互作用的普遍理论,那么我们就能从中推断它们在一种新情况下在一个到目前为止未被研究过大脑结构的人身上它们是如何相互作用的。我已经论证过我们不可能具有这样的理论。因此没有人可以肯定地预测一个具有我的大脑状态的人在任何情况下会做什么。这并不说明我具有自由意志,但它确实表明了我是否具有自由意志将不是科学可发现的。然而看起来似乎我们如何选择取决于我们,既然我们如何选择取决于我们,那我们就的确有这样的自由意志,且在某种理由上也设定了我们所做的。
我的论点并不否认某些动物也会具有自由意志,但是就算它们的确有自由意志,它们的那种自由意志也不会是令我们足以选择善恶的那种。因为很显然人类有道德信念,而且我非常清楚地认为没有任何非人的动物具有道德信念。动物的行为可能没有私心,而且可能甚至当它们被发现在做它们未被命令做的事情时表现出羞耻感。但是要有道德信念信仰,你必须清楚意识到做你倾向于做的事(即使它是无私心的)和做你应该做的事之间的差异。仅仅表现出羞耻感并不表明你相信自己有罪;如果发现自己赤裸地在街上游荡,即使你处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你的错—有人偷走了你的衣服,你会表现出羞耻感,。如果科学不能解释为什么我们有我们的信念的话,它也不能解释为什么我们有我们的道德信念。
我得出的结论是,当人类和(很可能的)高等动物都有灵魂,而且它是通过与它们的大脑事件以科学上无法解释的方式进行相互作用的精神事件为特征,但是高等动物没有自由论者的自由意志来选择善和恶,而人类很可能有。
Swinburn 在华工的演讲-心灵、身体与自由意志
心灵、身体与自由意志
主讲人:Richard Swinburne (牛津大学教授)
这两篇关于“心灵、身体与自由意志”的讲演所关注的问题,关涉到人与高等动物、还有高等动物与无生命物体间的区分。不论是基督教徒、犹太教徒还是穆斯林都持这样一种看法,人在根本层面上与其它凡间事物都是不同的。首先,人类具有灵魂,它在人死后会与身体重新结合(这种结合可能是与以前的身体、也可能不是),此外它在另一个世界会获得新生命。第二,人类具有自由意志,足以选择善恶,因此人就要为其行为负起道德责任。在这两次演讲中我想指出,我们确实具有某种意义上的灵魂,并且很可能我们具有某种必不可少的自由意志。我还想进一步指出,我们所拥有的这两种东西都不是科学所能解释的。在第一篇演讲中,我想指出,我们具有和我们的肉身生活不同的精神生活,并且后者与我们所具有的非物质性的灵魂是相关的:我们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由两部分组成:物质性的身体及非物质性的灵魂。
首先我要对一些术语做技术上的界定。对实体我理解为这样的东西,它是组成世界的要素。像桌子、星星和人都是实体。对属性我理解是属于实体的某种特征(如黄色、2磅的质量),或是和实体相关的某种关系(如高于、位于等)。至于事实,我认为是指特定时间内某种或某些特定实体的属性的体现(如这条带子在2008年11月27号呈绿色,或伯明翰位于曼彻斯特与伦敦之间)。如果实体没有某种属性,那它就是该实体的本质属性。所以,占据空间就是我的桌子的本质属性,它不可能持续存在却又不占据任何空间。世界历史不过是所有发生了的事件而已。就是这种一段时间内存在的实体(具有自己的本质属性),它会得到某种非本质属性,也会失去某种非本质属性;它会和另一实体发生这种某种关系,也会失去这种关系,还会彻底消失。可以举这样的例子来看,像这个桌子在一段时间里存在,它是棕色的,被刷上红漆,它离墙有6米,接下来又【搬至】只有3米了。诸如之类的事实也会彻底消失。如果你了解所有曾经发生的事实――也即实体得到体现的那种属性,那么你将会了解整个的世界历史。
我由此理解到精神属性是这样的属性――它是必然要得到属性之体现的实体在该属性得到体现的任何场合下,都有优先权利获得其体现的属性;而物质属性则是这样的――它是与之必然相关的实体在该属性得到体现的任何场合下,都无优先权利获得其体现的属性。对于有的人来说,属性P是否会在他身上体现,他在下面的意义上有权优先理解这一问题:要是他知道对某种拥有P(也即拥有概念P)的东西而言它意味着什么的话,不管其他人以何种方式发现属性P是否在他身上体现,这一属性都在逻辑上可能被他使用;但是进一步的,通过对该属性的经验,它也在逻辑上不能被其他人使用。纯粹的精神属性可以被界定为这样的属性――它的体现不会带来物质属性的体现。我由此也将精神性事实理解为这样的事实――和他有关联的实体有权优先进入其发生中;而将物质性事实则是这样的――它的发生是没有优先权利的;而纯粹的精神性事实则是这样的――它的发生不会导致任何物质性事实的发生。一般来说,精神性事实与精神属性的体现相关,而物质性事实则一般仅仅和物质属性的体现相关。
很明显(比任何其它事情都更明显)的是,我们从自身经验中可以得知,确实存在着与精神属性相关的精神性事实。它们包括我们的感知力(如我看桌子)、意向行为(如我想搬动桌子)。通过研究我的行为及大脑,其他人能够得知我(可能)在看什么、或在做什么。但是在没有对我的行为、大脑进行研究的杰出专家的情况下,我也能知道我正在做什么或想做什么:我事实上有着关于感知和行为意图的经验。但我刚刚谈到的这两个事件都不是纯粹的精神事件,因为它们各自都包含了身体的因素在内。我看桌子【的事实】说明有桌子存在,我移动桌子也能说明这点。不过这些精神事件各自也包括了纯精神事间的一面--我相信在我面前有桌子在,并且我试图移动它。我们的精神生活包括了一连串的纯粹精神性事实。它们包含了我视觉领域内的颜色模式,还有痛苦和惊惧、信念、思想情感、以及我试图通过我的身体或以其它方式进行意识的意图。昨天中午我感到痛、或者在我眼前出现了红色的图景、或者我在考虑午餐、或者我有去伦敦的想法,这些东西也意味着如此――如果其他人会通过某种手段发现它们,那我也可以通过同样的手段发现它们。通过研究我的行为或者研究我的大脑,其他人可以了解我的疼痛或思想。不过我也可以研究自己的行为--我可以观察自己【行为】的放映;我也可以研究自己的大脑--就像其他人那样经由某种镜像或显微镜系统来实现这点。不过当然,我也有办法知道自己的疼痛、思想等诸如之类,而不通过那些对我的行为、大脑进行研究的最好手段:【因为】我实际上就在经历着它们。但是我刚刚谈到的事实,并不包括得到公共认可的其它事实。所以,它们必然不同于大脑事件、或任何其它的身体事件。【如果】有火星人来到地球,捕获了一位地球人并检查后者的大脑,以便找出在地球人大脑中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同时火星人也会有疑问:当我向他的脚尖打印记的时候,人类真的感受到了什么吗?这就是一个超越了大脑事件的更进一步的事实――有疼痛存在,也有其后出现的图像、思维和意图存在。如果你们只知道发生过何种身体性事实的话,那你们是肯定无法知道世界历史的整体的。
在说明上述问题之际,我当然也不否认,我之纯精神性事件主要是由我的大脑事件所引致。很明显的是,大部分被动的精神事件(我们发现自己拥有感觉、思想、信念和欲望)至少部分的是由大脑事件所引致,此外它们本身也经常会因身体事件而引致。例如,牙痛就是由坏牙所致的大脑事件本身所引致的。但是也有些精神性事件看起来似乎由、至少部分地是由其它精神性事件所引致。一个对某数学问题的答案的思考可能部分的是由这样的思维所致――有某些另外的数学命题为真。看起来确乎如此――身体性事件经常是(经大脑事件)由精神性事件所致,像我合上一本书通常是因为我有完成这样的行为的决定。
为了知道世界历史的整体面貌,你需要知道的不仅仅是哪些属性显现给了我们,而且还要知道它们体现的是哪些实体的属性――如谁牙痛或谁思考了。我把精神性实体界定为这样一种实体:有必然的优先权进入其存在的实体;而物质实体则是无必然的优先权进入其存在的实体,也就是公共性实体。有权获得某种东西本身就是一种精神属性,并且有其它精神属性的人也有那样的权利,故此精神性实体不过就是这样的东西――某些精神属性对它是本质性的。我们可以将纯粹的精神性实体界定为一种没有物质部分的实体,对它而言只有纯精神属性才是本质性的――但也会有些由纯精神属性的所有物引致的任何属性。(这样的纯精神性实体偶尔会,也即会非本质性的拥有物质属性:并且偶尔也会拥有它内部的物质实体。也就是说,只要还持续存在,它就可能获得或失去那样的物质属性或部分。)我与我的听众都是人类,某种特别的人。只要人有能力过精神生活(有能力感觉与思维等),就会存在;并且人拥有这样的能力本身就是一种精神属性(有权在某一主体中优先得以体现的属性)。因此人就是精神性实体,尽管就尽可能从我的看法来说,为了存在他们除了需要精神属性,大概也需要某些物质属性或部分(例如身体)。我就此会指出,我们不仅仅是精神性的实体,而且是纯精神性的实体。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就没有身体了,而只是说我们的存在并不必然需要后者。
是什么造成了一个实体和前一个实体乃是同一个实体?是什么构成了这张桌子和上星期在这儿的那张乃是同一张桌子?首先,这两个实体属于同类实体。这张桌子只能和上周的那个实体是同一实体――如果那也是一张桌子的话。这个人和那个人只能是同一个――如果他们都是人的话。第二,(从相关的实体种类来看),它们也必定拥有【实体】相同部分的全部或大部。或者拥有从前一实体逐渐替代产生的那些部分。实体的不同种类属于不同的【更广意义上的】类,例如人造物(像桌子那样由人制造的物体)、有机物(动植物)、单一体(没有其它部分的事物),矿化合物(原材料)。对不同类的实体而言,为了让该实体具有同一性,其若干不同的部分必须得到保留。有机物(如植物)总是会在一段时间里换掉自身的某些部分,但是这种替换是渐渐发生的,一会儿是这部分,一会儿又是那部分,并且新的部分在有机体中与被替换的那部分起着同样的作用。而另一极端则是“简单”实体,它没有其它的组成部分,因此实际上也就只有一个部分,它由此不得不让该部分一直存在下去;电子好像就是如此。而“矿化合物”从定义上来看,就必然全由同样的部分构成。
是什么东西构成了一个人的同一性?哲学上解释该问题的最流行理论是:如果我们有足够多的部分是与表现出来的精神属性相关的同样的物质部分,或是由逐渐替换而来的物质部分相同的话,我们就是同样的人:我作为人乃在于我有精神属性,我和上周的我是同样的人,这乃在于我或多或少具有相同的物质部分。人们可能会认为,我们的有些部分会比其它部分更重要――为了持续存在,人需要同样的大脑,或同样的大脑的大部分成分。该理论的最主要论点认为,我之所以持续存在,缘于我的某些和精神属性相关的物质部分持续存在。但是,该理论肯定是错误的,因为就算知道了我所有的物质部分(不管它们被认为有多么重要)发生了什么,你也不会总是看到我发生了什么。我具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命运处境,而对我所有的物质部分而言,某种特定的命运处境与这样的我是相一致的。
让我用脑移植的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大脑包括了两个半脑和脑干。有充分的例证可以表明,如果人的一个半脑的主要部分被毁坏,人依然能够存活,并做出有意识的行为。想一下我的大脑(两个半脑加脑干)分成了两部分,然后将我的每个半脑分别从脑壳里取出来,并分别移植入两个不同身体的空脑壳中――后者的大脑刚从中取出了;为了移植的进行,也为了能有两个【共同】意识经验生活的生命体的存在,必须要给每个半脑分别加上来自其它大脑(可以是我的孪生兄弟姊妹或我的克隆体的大脑)的某些东西――且不论它们是大脑的哪些部分(可以是更多脑干部分,也可是另一半脑中的某部分)。我不认为在这一手术的进程中,存在着任何无法克服的理论困难(其实保守点说,我倒希望它能在一天内就完成)。由是我们可以更进一步地发问:如果这个手术成功的话,我们就有了两个拥有【共同】意识经验生活的生命体,那他们究竟哪一个(如果只有一个的话)才是我呢?或许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的举止都像我,他们都会声称自己就是我,并且也记得我曾经做过什么。因为【一个人】的言语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由大脑状态所致的精神状态本身;并且也因为在任何人产生那些精神状态的两半脑的属性(也就是它们所携带的“信息”)之间,都存在着相当多的重合部分。但其实这两个人都不是我。因为他们要是和我同一的话,那他们彼此也是同一个人(如果a与b同,且b与c同,则a与c同)――但实际上他们并不是同一个人。他们如今有着不同的经验,并导致了不同的生活。另外还有三种可能性:拥有我右半脑的那个人是我;拥有我左半脑的那个人是我;他们全都不是我。另外割去脑干则会让原来的人彻底完蛋,尽管修复被割的脑干会产生两个新人,但他们都不是我。你可以认为,上述三种可能性到底哪种才是事实不过是个定义问题罢了;你也可以说,你像什么的问题并没有多大的真正不同。但我是否经一场大脑手术而活下来,我接下来的生活会像什么样子,这并非一个定义问题而已。但甚至就算这个试验实施了,也没有人(更不要说我了,即便我活下来了)能够确切知道:我是否还活着,我接下来的命运将会如何。即便其中一个人比起另一个人来,在性格和记忆方面要更像原来的我,他恐怕也还是不是我。或许我虽然从手术中活下来了,但却发生了性格上的改变,并由此而失去了很多自己的记忆,这样结果就可能是――后来产生的另一个人在公共行为方面,比我本人还要更像原来的我。
某些哲学家会假定,手术结果会导致这后来的两个人每个部分的是我。我本人不能理解这样的设定。但即便这是该手术的一个可能结果,那也并不真的表明该手术必然会有如此结果,因为身体的各个微小部分的、以及与其相关联的精神属性的过去,都与那两个后来产生的、并非部分是我的人具有一致性。还有一种可能性,就像如果我的心脏被移植则后来那人会完全是我一样,即便他的大脑有一半是移植,他也会完全是我。尽管如此,如果我们将那两个部分地是我的那两个人当作手术的一个可能结果的话,我们就会不知道――手术的四个(而非三个)可能结果中,实际发生的究竟是哪一个。
Derek Parfit认为,上述例子所涉及的并非认同问题(也即后面的哪一个人是我――如果有的话),而是他所说的“生存”问题,对他而言涉及到哪一个具有什么样的程度的问题。就他的定义而言,我在何种程度上“生存”,关系到某个后来人的精神生活对我之精神生活的“明确回忆”,并且这回忆是由我的精神生活所引致的。根据他的看法,问题在于某个后来人究竟是否“明确记得”我过去的经验,并且由这些经验而去行动。但我认为,也就像他本人所承认的,他的观点乃是反直觉主义的。当我希望从手术中存活下来(在正常意义上的“存活”)之际,那个后来人纯粹存在方式并非我所希望的那样――他的精神性事件很大程度上是由我过去经验的回忆所致,并与此相关。我希望那个人是我,即便我已无法记起过去生活的大部分。要表明我的这种正常愿望是混乱的话,那需要很强的哲学论证才行,故此我们应当设法希望得到一种Parfit式的生存。通常所作的那两种论证是软弱无力的,几乎不值得去对它们做论证。一种论证方式是,在那样的情况下,我们永远也无法发现究竟哪个人是我。但就算是这样,那又如何?人类并非全知全能嘛。我们干嘛要期待人类能够发现这点呢?还有一种论证则是,如果某个是我的人存在或完全不存在,当我将我的神经细胞越来越多地拿出去,并用别的地方的神经细胞来替代它们的话,那只要替换掉一个神经细胞就会使某人不再是我了。这也是真的,但又如何呢?量子理论与混沌理论已经告诉我们了,很微小的原因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对这类思想试验的反思表明,不管我们对自己大脑活动了解多少――我们可能知道它的每个原子的确切活动,还有它对我身体其它每一部分的作用――我们都不会了解我怎么样了。要指出的是,额外真理(extra truth)并非是关于哪种精神生活与每个大脑相关的真理。它不是关于精神属性的真理,也不是关于活下来的那个人所具有的思想、情感和目标的真理。相反,额外真理(关于我是否已生存下来了的真理)是这样一种真理,它涉及到是谁具有那些思想和情感,也即那些属性是在哪种实体当中得到体现。此外,由于一个实体的持续存在与其部分的持续性也相关(它们要么是相同的部分,要么是逐渐替换而来的部分),也由于关于我身体每部分活动的纯粹知识并不提供关于我是否还存在的答案,所以我的存在就必然是(至少部分的是)一种关于非身体性部分、也即纯粹的精神性实体之活动的真理。故此对我而言,肯定就会有更多关于我的身体和大脑被产生的问题――一个更具本质性的非身体部分的持续存在对大脑(以及身体)是必要的,和这个部分产生关联(也就是说偶尔会有相互的影响)的大脑(及身体)就是我的大脑(与身体)。
迄今为止,我所指出的全部问题就在于,非身体部分(我的灵魂)的存在对于我的存在是必须的;但是也还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由于是大脑维持着我的精神生活(这点是可以肯定的),所以为了我的存在,我此前身体的某些肉体部分或其它部分必定要和我的灵魂相关联。不过现在让我们来考虑下另一个思想试验。假设我有某种严重的脑疾影响着我的右半脑,让我身体功能正常的唯一办法就是换掉这个半脑。所以医生把我现在的右半脑移除掉,并换上一个从我的克隆体或孪生兄弟那里取来的半脑。要是这疾病传到了左半脑,所以左脑也得换掉。那我还存在吗?谁敢这样说?但很清楚的是,我的存在要和我之前坏掉的躯体的原初组成部分完全协调一致。或许你会认为,如果且仅仅如果身体微小部分的替换是逐渐完成的的话,那我就还存在;比方说如果我要存在就得换左半脑,那在此以前新的右半脑与以前的左半脑会交互影响两分钟。但要是大脑新的部分与旧部分发生关系需要的不是只有1分钟、而是2分钟造成了我的存在的话,那对我的存在来说所需的物质必要性就十分荒谬了。我正存在是一个与这样的连续性相区分开来的孤立事件,即便前者需要后者的证明也不能否定它。它们涉及到不同的属性。我是否存在这个问题,在所有关于我的身体各部分活动的真理之外,更涉及到与外部世界相关的真理,并且它们也完全不同于与那些身体部分相关联的精神属性。故此,必定存在关于某种我的非身体性部分活动的真理,我将之称为我的灵魂。我的存在就是我的灵魂再加上与此相关的大脑(和身体)――且不管它们是什么。一般来说,当我的大脑去掉的时候我的灵魂也走了。只要我还有思想、情感和目标,不管我身体的任何特定部分发生什么,我都会从任何手术中存活下来。所以我的灵魂就是我的本质部分,它的存在对我的存在而言是必须的、充分的条件。
但是我的存在可不可以没有大脑或身体某些部分呢?或许,可以联系到当前世界中事物活动的方式(也即目前世界运行的自然规律)在物质上是具有必然性的。只有当灵魂与运行中的大脑相关联的时候,灵魂才会存在且发生作用。但问题在于,要是自然规律无论如何都有必然性,那上述问题是否具有绝对的、或形而上学的必然性呢。假如、且只有假如存在着某种我偶尔会与之以某种方式相互影响的物质实体,那我就是有身体的。不过要是这种和身体的联系在某一刻被完全破坏,那这种看法就不能成立了,但【此时】我还是拥有思想和情感的;甚或有能力对世界产生重要作用,并且通过某个特定的物质实体、在没有这样做的情况下就了解这个世界。但只要一个实体的组成部分保持相同性、或逐渐地进行替换的话,那它就还是继续存在;故此如果其物质组成部分在某一刻毁灭的话,仅仅在其非物质部分继续存在、且该部分对其存在条件充分足够的情况下,它仍能继续存在。我上面的论证表明,我确已拥有一个非肉身性的部分――我的灵魂,后者的持续存在乃是我之持续存在的充分条件。
接下来可以认为,我的身体只是我的偶然组成部分了。因为我拥有物质属性(如重量和大小)这一事实导致了我的身体拥有这些属性,并且正是我拥有纯精神属性的事实导致了我的灵魂的存在,所以接下来可以认为――属于我的那些物质属性是由于我身体的所属物和纯精神属性,而属于基于我灵魂的所属物而存在的我的。(我的灵魂拥有某种纯粹精神属性,我的身体拥有某种物质属性,而且一种属性的体现也会导致另一种属性的体现――某些非精神属性属于我便是基于上述事实而存在的)适用于我的东西也适用于所有人,可能的话也可以包括任何其它有意识的生命体。他们大脑结构与行为和我们的相似性导致了这样的可能结果:高等动物也是有意识的生命体,所以它们也有灵魂。整个世界的全部经历包括了这两种意识生命体的各自的活动――它包括了灵魂的思想和情感,还有身体的重量和体积(以及它们之际的偶然关系性)。
迄今为止,我的论证要么建立于这样的主张之上:某些事件与其它事件具有一致性或不一致性――例如我之存在与我被毁灭的身体具有一致性;要么建立于那样的主张之上:某些事件涉及到其它的事件――例如在某一刻被毁灭之我的每一部分都与被毁灭之我相关。我是怎样知道是哪些事件与我具有一致性,又是那些事件与其它事件相关涉?就某些传达了实体及相关属性之本质的方式而加以描述的事件而言,去探知对某事件的描述是否与对另一事件的描述相关、或相一致,那就是一种纯粹先验的练习了。当我们知道自己正在谈论什么时,纯粹的思考就可以显示出它关涉到什么。这种一致性乃是逻辑上的一致性,而不一致性也是逻辑上的不一致性,而这种关涉也是【与此相应的】后果。当且仅当命题p与命题q不矛盾时,它们在逻辑上就是一致的;当且仅当它们有矛盾时,二者就是不一致的。你会看到,某个命题是以演绎矛盾的方式带出了矛盾。【比如】你会看到:A比B高,B比C高,C又比A高――这就是以演绎的方式带出了矛盾。还有某个命题无矛盾的情况,这则是由无人从中得出矛盾结论的证据表明,或是由下面的事实得到证明――我们可以清楚理解世界由该命题所设定的方式存在,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设定一个更加细化的命题,后者显然在逻辑上更具可能性(也即显然更无矛盾),并且它也让该命题得以被详加讨论。我们当前所关心的问题并非要寻找例证,人们怎样才能明白,存在不止一个空间在逻辑上是可能的?一个空间是否就是在一段间隔中的某个方向上彼此并列的一串场所?如果存在两串这样的场所――每串的组成部分在一段间的某个方向上彼此并列,但是另一串场所的组成部分却不是在该间隔的该方向上并列,那就可以认为存在着两个空间。我可以向大家表明,这在逻辑上是可能的,不过唯一的条件是我们要以综合性方式对这样的一个世界从细节上加以描述(就像C.S. Lewis的纳尼亚故事那样),并且试图不要从中产生出矛盾来。
但是在已有的意义上,与其说存在逻辑的一致性倒不如说是事件的一致性,这些事件可能涉及到那些没有刚刚所述之后果的事件。35年前,克里普克(Kripke)和普特南(Putnam)让我们注意到了这样的事实:我们挑出某些实体(属性、事件等等),通过指出其中那些对它们的本质的认识几无帮助,由此而得以对它们做出挑选。就此而言,尽管事实可能是――挑出来的对象要么能够或不能够与某些其它对象共同存在,要么它们与后者的存在也有关,但是你也不需要一开始就从经验(后验)中更充分地找出――在你能够了解它之前哪些东西已经被挑选出来了。
思考一下古希腊人的陈述“Hesperus is not Phosphorus”,在那里Phosphorus乃是“晨星”,一颗在日出前于早晨天空出现的明亮行星,而“Hesperus则是“暮星”,一颗在日落后于夜晚天空出现的明亮行星。我们知道,这两颗星其实是同一颗行星,但古希腊人并不知道这点。考虑到暮星和晨星的所指,则“Hesperus is not Phosphorus”的讲法虽然非真,但确并非仅仅如此简单――因为这二者指的都是同一颗星,它乃是一件和自身等同的事物。暮星要是不存在则晨星也不存在,反之亦然。不过“Hesperus is not Phosphorus”的讲法也无矛盾,对这个陈述做简单的理解并不能使你明白――它所论断的内容并非事实。故即便我之存在并不会导致存在的身体化(也即“我无身体的存在”的说法无矛盾),其反对者也会认为――我不可能在无身体存在的情况下存在,因为我的存在涉及到我之身体的存在。即便此陈述并无什么逻辑上的后果,事实上“我”和“我的身体”所选择的内容之本质也是有其自身结果的――可以这样说吧。“我不能无身体的存在”这一陈述,乃是哲学家所述的后验的形而上学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和通常先验的逻辑必然性一样强有力,但是它却只能通过经验的研究(例如对暮星或我之本质的研究)、而非纯粹理性得以发现。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当对象表现出某些特性之际),如果你知道如何运用规定好的表达(暮星与晨星)而又不知道其本质为何――因此也就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早晨它在另一情况下与前者是同一对象,也不能够认识在后一情况下的该对象――在此情况下形而上学的后验必然性就出现了。当某个行星具有在日落后于夜晚天空中出现的特征,则我们使用“暮星”来指涉它;不过对任何就是该行星的星星而言,它也必然(大概地)具有相同的部分,也就是同样的构成材料。但是在没有发现它究竟是由什么东西构成,也不能在不同场合确定它,而且也不知道它是否和晨星就是同一颗星星的情况下,你也能够谈论它。是什么构成了实体、属性或实体种类呢,这是一个关涉到支撑着那些表面上的属性(例如H2O的分子)的起作用的属性,后者当前者不存在时才会不存在;在此情况下,我们也可以使用另一些单词来指涉实体、属性或实体种类(例如18世纪所使用的“water”一词),这些单词也可以指涉那些具有某些表面上的属性的事物(例如我们河海里的物质)。故此,在不知道水的化学成分的情况下,我们就无法谈论某个时候在我们河海之外地方发现的物质是否水。在不知它的具体所指之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姑且称其为water(如18世纪所用的这个词)或Hesperus(如古希腊人的叫法)。
不过,我们用来指属性的大部分单词(如“绿色的”或“四方形的”)并没有这样的特征的,这一点和实体的特性不同。使某属性称为绿色属性的,乃是从表面上可以看见的东西,而并非在背后支撑该可见物的东西;其结果是,当某个新的外表呈现绿色,不但如此我还知道“绿色”这个词的含义,此时我就能明白前述事实。我将这样的单词称为“信息指示者”(informative designator)。当我们所有要指涉表达的都是信息指示者时,我们就知道了正在指示的东西的本质是什么了,因之也就可以确认该对象的新表现形式。就此而言,纯粹先验的反思将会告诉我们,哪些事实与其它的事实是相一致的,而哪些又是与后者相关的;一致性就意味着逻辑上会有共同发生的可能性,而相关性则意味着会有这样的逻辑结果。由此,形而上学的必然性和可能性都只是一种逻辑必然性和可能性而已。纯粹先验的反思也会告诉我们,不可能有什么东西同时完全既是红的又是绿的,既是方的又是圆的。先验的反思当然也有可能错,但是错误的可能性并不是因为我们对某种隐奥的经验事实物质之故,而是因为缺乏想象力让我们无法看到逻辑上的后果或一致性。很清楚,指示精神属性的单词(如“痛”、“红色的影像”)就是信息指示者,故而指示大脑属性(具有这样那样的神经联系或神经元运动)的那些单词亦是如此;这就是为什么纯粹的先验反思可以告诉我们,精神性事件不同于大脑事件。但是当某些实体是又非信息指示者所指示时,我们用来指示自己的那些单词该如何理解呢?
“我”属于哪种指示者?似乎是信息指示者。如果我知道怎样使用这些词――比如当我处于有利的位置上,有能力按部就班,并且不受幻觉的影响;当我有可能处于有利的位置上,并面对一个作为经验之主体的人考虑将这些词语应用于他――那我在运用它们时就不会再出错了,而且有可能永无谬误。我就像西德尼勋爵的话所说的那样:虽然搞不清楚却与错误绝缘(immune to error though misidentifaction)。我不知道某些经验(如疼痛)正在发生,并不知道这疼痛究竟是否我的疼痛――这情况就如同我不知道怎样使用“暮星”这个词。我关于如何使用“我”这个词的知识就像我关于如何使用“绿色”、“方型”的知识一样,它说明当我使用某个词时,我明白自己所谈论之物的本质。一种纯粹的先验反思可以表明,我的存在与什么东西相关,且与什么东西相一致。故此决定不可能像某些人所想的那样,我用来指涉“我”的那个东西具有一种根本的本质,它要求我体现出它来。但我的反对者则对此进行误导,他们试图把这个问题类同于暮星/晨星的问题。这样,因为我的存在不会引致我的身体存在【的结论】,所以跟着我的存在也就不会和我的存在相关了;因此我就是一个纯精神性的实体,在本质上是一个灵魂。由于我作为一个人,可以在没有我身体的情况下存在,则其他人也可以是这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纯精神实体;我们的身体属性、以及由此而具有的身体只是暂时性存在的,因此此精神实体对我们来说就和我们自己一样是好的。不过我们的存在与我们拥有一个身体【的事实】之关系,却并非如上述情况那样。
当然,我还是记不起来我过去做了什么,并且事实上也不记得我过去是怎样使用“我”这个词的。但是不管过去发生了什么,像这样的问题总会随时出现的。“绿”是一个属性的信息指示者,但是我却仍不记得哪些东西是绿的,甚至也不记得我过去是用“绿”来指什么。信息指示者和非信息指示者的差别在于,(在缺少进一步信息的情况下)我能明白当前哪些对象是被信息指示者所指涉的,但当非信息指示者也出现这种情况时,我却不明白。我知道是什么构成了我过去或未来的经验,我也知道构成过去或将来之为我的那个人的东西是什么。但晨星和水的例子却不是这样。如果我只是一个18世纪的“水”这个词的使用者,或者古代世纪中“晨星”这个词的使用者,那我并不知道是什么构成了过去或将来之为水或晨星的那个实体。
当且仅当下列条件时,身体是我的肉体属性:(1)我能够在做一个基本动作时移动它(也就是说,不需要为了移动它而有意识地去做其它事);(2)它是一个实体,其变化的状态乃是我借以理解外部世界的手段;(3)其状态可以使我疼痛或愉悦。有限的被造物具有有限的基本能力、及有限的知识掌握手段,而我们身体的微不足道又造成了这样的局限。如果我们与其他人发生交往的话,那我们就需要有身体,因为是它们让我具有公共形象,由此其他人得以把握我且我们也能把握他人。没有身体的话,我们将成为孤独的动物。所以基督教关于身体复活的教义是好的。但是使一个身体成为我之身体的,乃是它与我之灵魂的联系;正是我死后灵魂的持存,使得我之身体复活成为可能;这就构成了有身体参与我的灵魂【存在】的基本条件。
[转]陈寅恪:论独立之精神与自由之思想
海宁王静安先生自沉后二年,清华研究院同仁咸怀思不能已。其弟子手先生之陶冶煦育者有年,尤思有以永其念。佥曰,宜铭之贞珉,以昭示于无竟。因以刻石之词命寅恪,数辞不获已,谨举先生之志事,以普告天下后世。其词曰: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斯古今仁圣同殉之精义,夫岂庸鄙之敢望。先生以一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论于一人之恩怨,一姓之兴亡。呜呼!树兹石于讲舍,系哀思而不忘。表哲人之奇节,诉真宰之茫茫。来世不可知也,先生之著述,或有时而不彰。先生之学说,或有时而可商。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节自《清华大学王观堂先生纪念碑铭》)
我的思想,我的主张完全见于我所写的王国维纪念碑中。王国维死后,学生刘节等请我撰文纪念。当时正值国民党统一时,立碑时间有案可查。在当时,清华校长是罗家伦,是二陈(CC)派去的,众所周知。我当时是清华研究院导师,认为王国维是近世学术界最主要的人物,故撰文来昭示天下后世研究学问的人,特别是研究史学的人。我认为研究学术,最主要的是要具有自由的意志和独立的精神,所以我说“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一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俗谛”在当时即指三民主义而言。必须脱掉“俗谛之桎梏”,真理才能发挥,受“俗谛之桎梏”,没有自由思想,没有独立精神,即不能发扬真理,即不能研究学术。学说有无错误,这是可以商量的,我对于王国维即是如此。王国维的学说中,也有错的,如关于蒙古史上的一些问题,我认为就可以商量。我的学说也有错误,也可以商量,个人之间的争吵,不必芥蒂。我、你都应该如此。我写王国维诗,中间骂了梁任公,给梁任公看,梁任公只笑了笑,不以为芥蒂。我对胡适也骂过。但对于独立精神,自由思想,我认为是最重要的,所以我说“唯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我认为王国维之死,不关与罗振玉之恩怨,不关满清之灭亡,其一死乃以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独立精神和自由意志是必须争的,且须以生死力争。正如词文所示,“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斯古今仁圣同殉之精义,夫岂庸鄙之敢望。”一切都是小事,惟此是大事。碑文中所持之宗旨,至今并未改易。
我决不反对现政权,在宣统三年时就在瑞士读过资本论原文。但我认为不能先存马列主义的见解,再研究学术。我要请的人,要带的徒弟都要有自由思想、独立精神。不是这样,即不是我的学生。你以前的看法是否和我相同我不知道,但现在不同了,你已不是我的学生了,所以周一良也好,王永兴也好,从我之说即是我的学生,否则即不是。将来我要带土地也是如此。
因此,我提出第一条:“允许中古史研究所不宗奉马列主义,并不学习政治”。其意就在不要有桎梏,不要先有马列主义的见解,再研究学术,也不要学政治。不止我一人要如此,我要全部的人都如此。我从来不谈政治,与政治决无连涉,和任何党派没有关系。怎样调查也只是这样。
因此我又提出第二条:“请毛公或刘公给一允许证明书,以作挡箭牌。”其意是毛公是政治上的最高当局,刘少奇是党的最高负责人。我认为最高当局也应有和我同样的看法,应从我说。否则,就谈不到学术研究。
至如实际情形,则一动不如一静,我提出的条件,科学院接受也不好,不接受也不好。两难。我在广州很安静,做我的研究工作,无此两难。去北京则有此两难。动也有困难。我自己身体不好,患高血压,太太又病,心脏扩大,昨天还吐血。
你要把我的意见不多也不少地带到科学院。碑文你带去给郭沫若看。郭沫若在日本曾看到我的王国维诗。碑是否还在,我不知道。如果做得不好,可以打掉,请郭沫若做,也许更好。郭沫若是甲骨文专家,是“四堂”之一,也许更懂得王国维的学说。那么我就做韩愈,郭沫若就做段文昌,如果有人再做诗,他就做李商隐也很好。我的碑文已流传出去,不会湮没。
(节自《对科学院的答复》)
端生心中于吾国当日奉为金科玉律之君父夫三纲,皆欲借此等描写以摧破之。端生此等自由及自尊即独立之思想,在当日及其后百余年间,俱足惊世骇俗,自为一般人所非议。……噫,中国当日知识界之女性,大别之,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专议中馈酒食之管家婆。第二类为忙于往来酬酢之交际花。至于第三类,则为端生心中之孟丽君,即其本身之写照,亦即杜少陵所谓“世人皆欲杀”者。前此二类滔滔皆是,而第三类恐止端生一人或极少数人而已。抱如是之理想,生若彼之时代,其遭逢困厄,声名湮没,又何足异哉,又何足异哉!
故此等之文,必思想自由灵活之人始得为之。非通常工于骈四俪六,而思想不离于方罫之间者,便能操笔成篇也。今观陈端生《再生缘》地一七卷中自序之文与《再生缘》续者梁楚生第二十卷中自述之文,两者之高下优劣立见。其所以至此者,鄙意以为楚生之记诵广博,岁或胜于端生,而端生之思想自由,则远过于楚生。撰述长篇之排律骈体,内容繁复,如弹词之体者,苟无灵活自由之思想,以运用贯通于其间,则千言万语,尽成堆砌之死句,即有真实情感,亦堕世俗之见矣。不独梁氏如是,其他如邱心如辈,亦莫不如是。《再生缘》一书在弹词体中,所以独胜者,实由于端生之自由活泼思想,能运用其对偶韵律之词语,有以致之也。故无自由之思想,则无优美之文学,举此一例,可概其余。此易见之真理,世人竟不知之,可谓愚不可及也。
(节自《论再生缘》)
2009年3月11日星期三
加快资源访问速度的方法
比如我用wget下载sourceForge的资源,查看log,可以看到DNS服务器解析的IP,很可能是较近的服务器,由这个IP访问,往往是较快的。
我在wget中获取了这个IP,是日本的,访问速度还不错。
http://150.65.7.130/pub/
linux 下查询ip还可以用nslookup命令,
nslookup
> www.hust.edu.cn
Server: 202.114.0.242
Address: 202.114.0.242#53
Name: www.hust.edu.cn
Address: 202.114.0.245
wget下载资源要注意一点,就是所在文件夹要求写的权限,否则,下载后就丢失了。
我昨天晚上下一个文件,早上来,没有发现文件,查看log,发现已经下载完了,结果google了一下,发现原来是文件没有写的权限,真是一个教训阿。